孩子沒人喂,府裡管家第二天就從一個欠了不少賭債的男人手上,買下了才生完兒子的李媽媽。
李媽媽那會兒才二十一二,就已經生了七個孩子了。
自從她十三歲被她重男輕女的父親,以五百文的價錢許配給那個爛賭鬼後,她除了第一胎死胎是她丈夫的外,其他時候,她都是被他丈夫典當出去後生的孩子。
因為她那個爛賭鬼丈夫年年都典妻,還總是長租一年,短租一月的,爛賭鬼在他老家那一帶就有些名氣。
不過,全都是帶著嘲笑味極其濃重的罵名。
有幾個沒兒子的老地主,見李媽媽小小年紀長得順從聽話,也就願意用每年三五兩銀子的高價,找她男人典妻。
時間一長,李媽媽每次生下來的孩子,就自然不是她那個爛賭鬼丈夫的了。
就這,她那個爛賭鬼丈夫每次賭輸了,還把自己沒贏錢的事怪罪到她身上。
口口聲聲說她是個不守貞潔的破鞋爛貨,常常把她暴打一頓後,又出去賭錢。
輸了錢,沒錢給賭坊,他又去典妻。
這種事發生的太頻繁了,以至於當年的李媽媽都麻木了。
就因為早年的經歷坎坷,李媽媽剛剛進將軍府時,她渾身的氣質自然又弱又苦,很好欺負的樣子。
劉勤那天也是碰巧,見一個人躲在假山裡哭,他一時沒忍住,就跟她有了情。
這一來二去的,府上的人都知道,李媽媽跟劉將軍不清不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