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這樣子做只會打草驚蛇。
就算沒有這一點,警察也不會答應這種無理的要求。
你連一丁點可用的證據都沒有,就想抓人?
協助調查都沒有這麼隨便的!
所謂偵探,可不僅僅只是靠猜測靠推理,就能夠破獲一起案子。
你不但要會推理,還得成功的推匯出足以將兇手定罪的證據來,要不然你的推理只能是瞎編亂造,純粹就是你個人的幻想而已。
要不然話的,怎麼不見那些推理小說家去當偵探呢?
人家的想象力足夠豐富了。
甚至於,說不定人家還真的能夠推理出兇手的犯罪過程來。
可是有什麼用?
沒有證據的推理,全都是胡扯。
最多,也就是給警方辦案的時候提供一個可行的方向,僅此而已。
證據,擁有都是定罪的必要因素。
除非你遇到了一個被你嚇一嚇就什麼都認罪的兇手。
不過那種人,也幹不出連環碎屍案這種大案子來。
所以,蘇木沒有把自己的猜測告訴林茜,或是其他什麼人。而是選擇了自己晚上的時候過來監視孫文成,如果他真的是兇手的話,那麼一定不會乖乖待在家裡睡覺。
至少就蘇木所知道的,這個兇手並沒有停手。
甚至於,就他目前所還原的資料資料來看,這個兇手一般都習慣於提前找好目標進行動手,然後再隔兩三天的時間,進行拋屍。
也就是說,如果孫文成真的是這起連環碎屍案的兇手,那麼他現在至少已經抓了一個或者兩個目標。
這種事情,白天的時候肯定沒辦法進行。
所以蘇木選擇晚上來盯梢。
果然,還真讓他猜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