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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九章 品牌營銷

抱團才能有好的銷量,陳強對這種營銷方式當然非常熟悉,所以早早的便用了出來。反正四十年代的球星代言完全是白菜價,稍微給點錢,球星就屁顛屁顛的在代言合同上簽字了,所以這種球星抱團式的廣告,成本也非常的低。

但是這種廣告方式的宣傳效果真的很強,當你看到一位運動員穿某個品牌的鞋子,或許會不以為意;當你看到兩位運動員都穿同一個品牌的鞋子,可能就會對這個品牌有所印象;當你看到五個運動員都穿同一品牌的鞋子,那你會覺得有必要知道一下這個品牌;而當你看到十幾個運動員都同一個品牌的鞋子,那麼你本能會覺得,這個品牌應該非常好,所以才會有這麼多運動員選擇這個品牌。

請一大群明星來做廣告代言,所起到的效果絕對不是簡單的一加一等於二,歷史上也有過很多經典的廣告案例。百事可樂當年請了一大群當紅炸子雞,包括剛剛晉升小天王的周杰倫、熱愛攝影藝術的陳老師,平淡無奇的古天樂、全班最醜的郭富城等等,所有人都給頭髮染了個純藍的葬愛家族色,這波宣傳讓百事在國內的品牌價值大增,明星們帶來的效應,也讓百事可樂也成了很多年輕人的首選。

可口可樂也不遑多讓,請了好幾位國內頂尖的運動員,搞了一個“奧運星陣容”,以應對百事可樂的宣傳攻勢,“奧運星陣容”中包括當時還是球員的姚主席、尚在巔峰期的劉翔、郭晶晶等世界冠軍,中國乒乓球的“一哥”王勵勤,只能站在宣傳海報的最邊緣。

……

陳強的這一波廣告攻勢很成功,即便是那些不打算買運動鞋的人,也都知道了耐克這個品牌,而打算買運動鞋的人,也都將耐克一號放在考慮範疇當中。

與匡威這種龐然大物相比,耐克仍然是一個小品牌,已經發展了三十多年的匡威,早已經是美國運動鞋領域中的霸主,不是剛剛成立一年的耐克能夠挑戰的。

好在這個時代的匡威還不懂得廣告營銷,匡威的老闆是一個典型的實業家,就是老老實實的進行生產銷售,在生產和銷售的過程中一點點的改良自己的運動鞋,讓運動鞋變得更好,他哪裡有陳強這麼多的花花腸子!

事實上在那個時代,大多數的企業家都是這樣的,我們更應該稱呼他們為“實業家”,而不是“商人”,他們是一群真正想要做出好產品的人,比如福特汽車的福特老爺子,夢想是做出好的民用車,而不是賣出好多輛汽車;在比如西屋電氣的威斯丁豪斯老爺子,平生之願就是把交流電推廣到千家萬戶。這有點像喬布斯時代的蘋果,雖然產品賣得死貴死貴的,但是使用者卻能夠感覺到滿滿的誠意,不像是現在的蘋果,產品索然無味,全靠換外殼顏色坑錢。

然而事實卻證明,光去鑽研產品是不夠的,企業想要發展壯大,就必須要有出色的營銷,特別是進入到網際網路時代以後,資訊傳播更加迅速,一次好的營銷,效果頂的上一個百年積累出來的品牌。

陳強深知營銷對於品牌的重要性,所以他願意花大價錢去做廣告,若是仔細算來的話,陳強賣出的這三十萬雙耐克一號,不賺錢不說,甚至還要虧本,因為陳強為此付出的廣告宣傳費實在是太高了。

不過陳強本來也沒有打算利用耐克一號賺錢,這種簡單的帆布鞋,製作成本低,售價也便宜,因此利潤也低,賺錢全靠走量,靠薄利多銷。

陳強真正打算賺錢的產品,是下一個產品,抄襲阿迪達斯superstar的籃球鞋,這才是真正高利潤、高附加值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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