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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可愛的小朋友這麼一鬧,看我的人更多,讓我很想就此抱頭鼠竄。但是不行,還要忍下去。我憋著讓自己儘量不去看女廁所的方向,心裡大罵寇小丫頭怎麼可以把一個廁所上這麼久,她在裡面玩起了過家家嗎?

“哥。”我正裝作低著頭觀察兩隻合作無間搬食物的螞蟻,一個讓我大鬆口氣的聲音傳來。

我抬起頭,就明白了自己為什麼等了這麼久。

我們兩個人在看守所裡關了這麼些天,逃出來之後整個形象比乞丐好不了多少。我是男人,又粗枝大葉慣了,剛才在廁所裡洗了把臉,又用水把頭髮往後一攏,拿十根手指當梳子稍微理了幾下就算完事,耗時三分鐘,可寇雲是女孩子,還是個長得不錯的女孩子。

曾有個女性朋友告訴我,女人早上起來耗在自己臉上的時間兩小時並不算多,這樣想來,儘管沒有用什麼化妝品,寇雲花這點時間打理幾天沒管的儀容,並不過份。

牢房裡的光線不好,剛逃出來那會兒驚魂未定,寇雲更是跑到頭髮都被汗粘在臉上,現在這麼一看,她好像長得比不錯還要好一點。

她大概把頭髮都洗了一遍,溼溼的散著,彎彎的眉梢和細挺的鼻尖上還有水珠,一雙眼睛狡狤靈動,見我這樣打量,嘴巴笑成彎月,露出尖尖的小虎牙。

“走啦哥。”她伸手挽住我往前走。

其實以她飛揚跳脫的步伐,應該說是拽著我往前走。

只是沒走幾步寇雲就鬆開我,皺著鼻子說:“你身上的味道好難聞。”

“你也好不了多少。”我反唇相譏。

“哪有!”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別過臉去。

看她這般的神情,我在心裡嘀咕,莫非她還真認我做哥了?

兩個人嘻笑著走了一段,看到一個免費公園,很有默契地一齊折了進去。這是個老公園,走不多遠就是個有坡度的小林子,樹幹粗大,枝繁葉盛,隔絕了陽光。

走在林子裡的小徑,我們兩個都沉默了下來。

寇雲在一條青石凳上坐下,她腰裡好像彆著什麼東西,彎腰的時候硌著了,用手略微扶弄了一下。

我早就看出她腰上鼓出一塊,既然我們兩個的關係好像很親近的樣子,就出言問她:“那是什麼東西?”

寇雲把手伸進衣服,將那東西拔出來遞給我。

我的手一沉,心臟劇烈地跳了一下,頓時覺得手有些發軟,險些沒扔在地上,第一反應把頭飛快地往兩邊轉,看有沒有人在旁邊。

好在這是夏日的午後,公園裡沒什麼人,這個小山丘的林子裡,就我和寇雲兩個。

這是一把槍,還帶著寇雲的體溫。

“哪兒來的,這不是被兔唇搶去的嗎?”我壓低聲音問她。心情緊張之下,渾然沒想到兔唇只是我給那大漢杜撰的外號,寇雲可不知道這是指誰。

“咦,你也是這麼叫他的嗎?”寇雲瞪大了眼睛,好像我和她給兔唇起了同一個外號這件事,比手上這烏黑的槍還重要一般。

我抓著槍搖了搖:“問你這個呢。”

“不是兔唇的那把啊,我看這東西比刀什麼的厲害多了,地上有一把,就順手撿啦。看以後誰敢欺侮我。”寇雲露出得意的笑容,彷彿做了一件很棒的事,搖著尾巴等我表揚。

我暈的看她的眼神都渙散了,忙定了定神,說:“不行,這東西不能拿。”

寇雲的小臉立時苦了下來:“什麼呀,要還回去呀?”

“你知不知道這東西代表什麼?”

寇雲無辜地大力搖頭。

我嘆了口氣,說:“警察丟槍是很嚴重的事件,本來我們越獄已經夠嚴重的了,拿著槍的兔唇肯定是重點緝捕的對像,沒想到你也拿了一把,這絕對是自找大麻煩呀。拿著槍的逃犯,必要時是可以直接擊斃的懂不懂?”

看著寇雲眨眼睛,我強調說:“擊斃,就是打死!”

“哎呀,扔掉扔掉!”寇雲一下子跳了起來。

“你才知道麻煩呀。”我盯著她看,把她盯到乖乖低下頭,重新坐下來。

還真像一個頑劣的妹妹呀。我不禁在心裡這麼想。

不過我剛才講的絕對不是危言聳聽,希望警局的監控系統沒有拍到寇雲撿槍的畫面,否則就大大的糟糕。如果公安系統真的完全發動緝捕我們,恐怕躲不了多久就得被抓住。

我又不準備拿槍做大案,也不準備在警察發現的時候公然持槍拒捕,帶著槍在身上,除了麻煩還是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