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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來給父親和嫡母請安,瞧老爹那慈父的德性,孟明遠就忍不住暗自抖了一身的雞皮疙瘩,愛屋及烏,寵小老婆的人,也就瞧小老婆生的兒子千好萬好。

再瞧他那個姨娘,妖妖嬈嬈的身段,胭脂水粉把她勾畫得眉目如畫,一身合身低胸的齊腰襦裙,這衣服有點像唐朝的樣式,又沒唐那麼大氣,至少他瞧著這位張姨娘穿著一身的青樓味。就差甩著帕子嗲聲嗲氣的喊一聲,“客官,來喲”。

而他那個庶生大哥因為遺傳了老爹和他那個美貌孃親的基因長得也風流雅俊的,面相甚好。孟明遠現在這個身體長得已經算是很不錯了,加上年紀還不大,頗有幾分粉妝玉琢的樣子,但孟府這位庶出的大少爺比他這個身體的本尊還要強上那麼兩三分。

孟明遠在心裡不住腹誹,臉上卻表現得平板吊滯,就彷彿他真的被水溺得傻了一樣。

陪著父母用過早飯,孟明遠懶得看庶出大哥跟渣爹賣弄文采聰明,乖乖的回自己的書房讀書去了。

做為一個書香門第和官宦人家的兒子,讀書是必須的。做為經受過現代教育的人來說,孟明遠更明白知識的重要性。

在臥房逃避現實的躲了半個月,這是他頭一次跨進這具身體的書房,左半邊擺放著書架,桌案,右半邊一架博古架後有一張軟榻,是他平日讀書累了休息的地方。正對房門擺著方桌,桌上擺著茶水點心,搭配左邊的棋桌,琴案之類的,也算個小型待客室。

孟明遠對木材不太懂,但覺得傢俱打磨得還算美觀大方,精緻倒不是特別談得上,左右他對那些雕紋什麼的也不懂鑑賞。

不管這個身體的原主人愛不愛學習,書房的一應配置是齊備的,筆架上光筆就從大到小掛了五六枝,大小粗細任君選擇。

他從筆架上拿了支細一點的羊毫筆,蘸了墨,挽了袖子試著寫了一個“一”字,覺得又找回了當年學寫毛筆字的感覺。

就算沒“失憶”,這孩子也基本是白紙一張,以後就靠他去重新書寫了,對於這點孟明遠還是比較滿意的,接收了這個身體,日子就要他自己去過,不用費心去遮掩太多總歸是件不錯的事。

一上午,他就坐在書桌邊練字,一遍又一遍的寫,挑出一張自己寫的比較滿意的字貼到書房牆上——

上聯:書山有路勤為徑

下聯:學海無涯苦作舟

橫批:學無止境

他決定以此自勉,努力向上。

作者有話要說:腹黑不會坑,只是會更得慢一些,要整理思路及調整文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