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娘,你說我該說你什麼好呢?是不懂法還是不長腦子呢?”
眾人聞聲看了過來,見是一個不認識的女孩子,正疑惑她是誰時,李可就甜甜的叫了一聲“姜姐姐。”
“又是你這個牙尖嘴利的,今天這事和你無關,少來多管閒事!”劉大娘一看到姜寧心裡就堵得慌!
“火氣別那麼大嘛!我就說幾句,說完就走。”
她看了一圈眾人才道:“有個知識必須給你們普及一下,土地是屬於國家的,國家給予公民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
“簡單來說,那些地只是給你們使用的,而不是你們的東西!”
“另外,根據《華夏土地管理法》規定,在徵收合法的情況下,國家有權徵收土地,公民無權拒絕!”
這裡的大部分人都不懂法律,在他們的認知裡,他家的地就是他家的。
這會告訴他們土地不是他們的,而是國家的,沒有一個人能接受!
“怎麼就不是我們的了,我家的地都是祖上傳下來的!”
“就是,有誰敢說我家的地不是我的,我和他拼命!”
“誰說不是我的,我前不久還賣了換錢!不是我的我能賣得出去嗎?”
“胡說些什麼!”周林海怒斥!
“我平時開會回來是怎麼跟你們說的,地是國家的,不能買賣!你們都選擇聽不見是不是!”
姜寧樂了,這送上門的把柄,她不想抓都不行啊!
“咳咳!根據《華夏民法典》規定,買賣土地是犯法的,國家可以無償收回。根據《華夏刑法》規定,買賣土地情節嚴重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說完她看向幾個政府人員,“你們要是實在徵收不順利,可以嘗試著查一下都有誰參與了買賣土地。”
接著她又看向周林海,“村長,你說呢?”
:()嗯哼!我家超市通三千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