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賽季,這個獎項都是由nba球員投票評選出的。
然而從1980-1981賽季開始,nba聯盟修改了評選辦法,改由美國和加拿大的體育記者和電視評論員投票決定mvp獎項的最終歸屬。
每位投票者可任意選擇五位球員並將他們的名字填在選票第一到第五的位置,獲選球員按次序分別可以得到10、7、5、3和1分。最後將每一名球員在所有選票上的得分累加,分數最高者即為mvp。
mvp獎項一直授予常規賽最佳球隊裡的最好球員,參考條件是:
1、要率隊取得好的戰績,一般為聯盟前四;
2、在球隊中的作用,要體現核心作用,自己發揮好的同時,使隊友變得更好;
3、個人各項資料處於聯盟前列,效率處於聯盟前列,關鍵時刻可以站出來率隊取勝;
4、公眾形象也要不錯。
5、出勤率要高,特別是常規賽後期不要受傷退賽。
趙客沒有提前收到nba聯盟的電話通知,很顯然他不是獲獎者。
這算是意料之中,一個讓媒體記者投出來的獎項,按現在自己這種黑的發紫的名聲,能得獎才是出了妖!
趙客所關心的是,自己得了多少分?
趙客開啟nba官方網站,點選《2002-2003賽季nba常規賽mvp評選排名結果》,然後,呆住了:
蒂姆?鄧肯962分;
凱文?加內特871分;
科比?布萊恩特496分;
特雷西?麥克格雷迪427分;
沙奎爾?奧尼爾126分;
阿倫?艾弗森83分;
德克?諾維茨基43分;
本?華萊士33分。
趙客上上下下看了足足三遍,沒有他的名字!
衛冕得分王和蓋帽王,常規賽戰績聯盟第一,nba單場得分紀錄保持著,居然在mvp投票環節一票都沒有!
好吧,你們贏了!
趙客咬牙切齒的關上電腦,算是看透這些眼瞎心黑的傢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