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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壞了農田。在蘇美爾人的眼裡,他們的洪水之神尼諾塔不是一位慈善的神,而是一位惡毒的神。蘇美爾人的文學作品中,常可見到這樣的詞句:

猖獗的洪水呀,沒人能和它對抗,

它使蒼天動搖,使大地顫抖。……

莊稼成熟了,猖獗的洪水來將它淹沒。

對每年洪水氾濫的恐懼,加之永遠存在的外族入侵的威脅,使蘇美爾人深深地感到,彷彿自己正無依無靠地面對著許多無法控制的力量。有一首蘇美爾人的詩寫道,〃只有人,他的壽命不會很長,無論他做什麼,只是一場虛無。〃美索不達米亞人的人生觀帶有恐懼和悲觀的色彩,這反映了自然環境的不安全。他們以為,人生來只是為神服務,神的意志和行為是無法預言的。因而,他們用種種方法來預測變幻莫測的未來。一個方法是解釋形形色色的預兆,尤其是各種夢。另一方法是剖肝占卜術,就是透過檢查被屠宰的動物的肝臟來預測吉凶禍福。還有一方法是占星術,如前所述,是以觀察星辰執行來預言人的命運,因為在他們的想象中,星辰執行對人的命運是有影響的。最後,每個人都尊奉一位屬於他個人的神,把它當作自己的良師。他們以為,一個人的願望和需要可以經它傳達給相隔遙遠、不便直接通話的諸位大神。

美索不達米亞人也試圖透過編制完備的法典來減輕籠罩人們的不安全感。漢穆拉比法典是其中最傑出的一部,後來成為閃米特人其他各族如亞述人、加勒底人和希伯來人制定法律的基礎。法典的開頭是漢穆拉比的一篇引言,他在引言中說,古時諸神早已預定,巴比倫應是世界上的至高無上者,巴比倫應擔負起〃讓正義之光照耀整個大地,消滅一切罪人和惡人,使強者不能壓迫弱者〃的使命。引言下面是法典本文,本文共300條左右,旨在明確地、永久地調整一切社會關係。因而,這部法典不僅闡明瞭古巴比倫的法律制度,也照亮了當時的社會。以下是法典的幾個主要特點:

1.施行同態復仇法,即奉行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原則:〃如果一個人傷了貴族的眼睛,還傷其眼。如果一個人折了貴族的手足,還折其手足。〃(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百九十七條)

2.階級歧視;對下層社會的賠償低於上層社會:〃如果貴族階層的人打了貴族出身的人,須罰銀一明那。如果任何人的奴隸打了自由民出身的人,處割耳之刑。〃(法典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五條)

3.施行嚴格的、保護商業界財產的規定:〃如果一個人盜竊了寺廟或商行的貨物,處死刑;接受贓物者也處死刑。〃(法典第六條)

4.頒佈許多〃福利國家〃的規定,包括:確定基本商品每年的價格,限制利息率在20%,周密地調整家庭關係,保證度量衡的信譽,城市負責對本偵破的搶劫案或兇殺案的受害者作出賠償。〃如果沒有抓獲攔路的強盜,遭搶劫者須以發誓的方式說明自己的損失,然後由發生搶劫案的地方或地區的市長或地方長官償還損失。〃〃如果是一條性命'已失去」,市長或地方長官須付銀子一明那給死者親屬。〃(法典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

5.具有現代人之前各民族的共同特點——對過去、現在和將來持靜止的觀點。法典是作為神的命令,是為了人類的利益能受到公正的對待而頒佈的。法典生動、尖刻地詛咒了以後任何敢於篡改法典的統治者:〃怨聲載道的統治,壽命不會長,將出現連年饑荒、一片黑暗、突然死亡,……他的城市將毀滅,人民將離散,王國將更換,他的名字永遠被人遺忘……他的幽魂'在地獄裡'喝不到水。〃(法典,結語)

二、埃及

第二個文明即埃及文明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應歸功於最早在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流域形成的文明。一般認為,使這兩個文明的所在地發生聯絡並相互影響的地區有兩個,一處在尼羅河與紅海之間,那裡有吸引蘇美爾商人的金礦;另一處在黎巴嫩,那裡有埃及人需要的木材。在以後的貿易過程中,埃及人瞭解到蘇美爾文明,深受激勵,使某些已在他們的流域地區產生影響的力量加速發揮作用,從而促進了文明的早日到來。但是,埃及人創造的文明決不是蘇美爾文明的複製品。埃及文明反映了埃及人及其自然環境所獨有的特點,因而有它自己的特色。

尼羅河流域與美索不達米亞不同,它的西面是利比亞沙漠,東面是阿拉伯沙漠,南面是努比亞沙漠和飛流直瀉的大瀑布,北面是三角洲地區的沒有港灣的海岸,這些自然屏障使它受到特別好的保護,不易遭到外族的侵犯。埃及人生活在這塊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