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的,然而,這種明智的態度在北美殖民地政府中從未得到承認。…如果以其他任何方式,而不是根據在大不列顛是非常有效的那些原則管理政府,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取得……諧調。…但是,君主必須忍受代議制機構所帶來的必然結果;如果君主得組織與代議制機構相一致的政府,就必須同意靠代議制機構所信任的那些人來使這種政府維持下去。
德拉姆所說的責任政府制即代議制政體,指的是要讓帝國權力和殖民地自治之間由來已久的衝突得到有利於後者的解決。他準備允許殖民地議會擁有與英國議會所亭有的…樣多的權力,不過還有某些限制,即:帝國政府將繼續控制對外關係、管理貿易、支配公有土地和確定殖民地法規。
如果這一大膽的、前所未有的建議被早一點提出和採納,美洲殖民地可能永遠不會爆發起義。然而,甚至在1839年這份報告提出時,它還邀到了廣泛的抨擊,被認為是一份必將削弱英帝國的帶有空想的檔案。但是,後來一系列事件所造成的壓力很快就迫使英國政治家試驗德拉姆伯爵的新原理。儘管試驗進行得謹小慎微,而且是嘗試性的,但卻立刻在英屬北美獲得成功。於是,責任政府制被推廣到其他殖民地,並帶來了同樣的好處。因此,德拉姆伯爵的思想為英聯邦在不幸的加拿大起義之後的數十年中的建立提供了基礎。這就是那些起義和由此引起的著名的〃德拉姆報告〃所具有的歷史意義。
國家時期 一旦前歐洲殖民地贏得獨立或自治,它們便進而發展各自的政治制度和習俗;這些制度和習俗極為多樣,取決於諸如地理背景和前殖民地時期的經歷之類的因素。
美利堅合眾國 1777年的《邦聯條例》是為管理新的美利堅合眾國而準備的第一份檔案。它是自由主義者的傑作;自由主義者確信:暴政和中央集權是連在一起不能分離的;民眾的自由透過權力分散能得到最好的維護。因此,十三州邦聯的創立者允許中央政府對純國家事務有管轄權,而將其他所有事務交給各州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各州保有其主權、自由和獨立以及國會召開時十三州邦聯設有專門授予美利堅合眾國的一切權力、司法權和權利〃。
這一安排並沒有給國家政府控制諸州和個人的足夠權力。這一點在1785至1787年的大蕭條時期變得很明顯;當時,聯邦政府發現它幾乎束手無策。在有些地區,失業者組織起來,向州首府挺進,透過暴力獲得救濟(如1787年馬薩諸塞州的謝司起義)。在其他州,即在下層社會控制州議會的地區,則透過了減輕債務人負擔的法律。這些發展使保守的有產業者確信,需要有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來制止〃暴徒統治〃。所有這些就是1787年5月25日在費城獨立廳召開制憲會議的背景。
出自憲法大廳的那個檔案是為了抑制民眾的民主政治而精心擬定的。其主要特點是制訂了完善的制約與平衡制度。四個獨立的政府機構——眾議院、參議院、總統和最高法院——將透過不同的方法被選定,它們的任期各不相同。普選產生的眾議院受制於以下幾種東西;對選舉權的限制、兩院制、總統否決權和最高法院。兩院制規定參議院可以制止過於衝動的眾議院;至於總統否決權,國會能以兩院三分之二的反對票使之無效;而最高法院則擁有對國會的司法審查權。長達十六週的辯論於1787年9月17日結束後,制憲者來到市立飯店共進在一起的最後一頓晚餐,這時,他們有充分的理由來自豪地估量他們的勞動成果。憲法將十三州聯合在一起,組成了世界歷史上第一個持久的聯邦政府。
制憲者規定,新憲法一旦有九個州的特別代表會議同意貫徹實行便立即生效。對參加這些會議的代表的挑選在美國曆史上引起了第一次民族政治運動。一方是所謂的聯邦主義者:富裕的商人、律師和地主;他們能從新的政治結構中獲得最大的好處。另一方是憲法反對者:小農場主、工人和工匠;他們根本不需要一份沒給他們什麼政治權力的檔案。儘管後者占人口的大多數,但還是失敗了,因為他們分散、無組織、無準備。經過激烈爭論後,憲法得到批准;1788年秋,選舉產生了第一任總統和第一屆國會。
直到1789年4月30日,才有足夠的國會議員陸陸續續地來到紐約,為總統選舉團一致選舉的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舉行就職典禮。這些最早的官員面臨著許多令人驚愕的問題;沒有官僚機構、沒有基金和稅收制度,沒有新政府可以用來作為根據的種種先例。然而,恢復穩定僅花費了短得驚人的時間,聯邦政府很快就發揮了作用。華盛頓總統的有力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