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沒說一個字似乎都十分艱難,“幫我幹掉那個亞特蘭蒂斯人!”
“怎麼幹掉?”龍雲急忙道:“我根本不知道這傢伙在哪!”
格格喘著氣,對龍雲說:“我快撐不住了!約束是個很讓人討厭的符文咒語,我們必須幹掉那個傢伙,否則根本擋不住兩百多人的衝鋒。他剛才可能躲在山坡上的某個地方,不過現在為了和我的天賦抗衡,他肯定要越靠近村子越好,而且釋放約束必須在位置較高的空曠地方,面前阻擋越小,發揮效果約好,覆蓋面越大,我相信這傢伙一定在兩邊山坡頂上的某個地方,你找找!”
龍雲二話不說,低頭看見安德森的m200狙擊步槍丟在地上,一手抄了起來,環視周圍一圈,發現左邊五米外有一棟兩層的土房子雖然塌了半邊,可是還有半邊樓頂完好,那裡是一個理想的狙擊點。
“掩護我!”對喬恩扔下一句話之後,龍雲猴子一樣躥出小分隊所在的廢墟。
躲過飛來的子彈,龍雲爬上了小樓頂,伏在了一堵土牆後面,拿起觀測鏡開始在村莊前面兩邊的山坡上尋找那個亞特蘭蒂斯的神秘人。
很快,右側上坡頂上,一輛悍馬車旁的人引起了龍雲的注意。這傢伙穿著和神僕同樣的數碼迷彩服,站在車旁張開雙臂,做著一個和《坦泰尼克號》裡露絲一樣的動作。
“還找不到你個孫子!”龍雲抓地地上一把黃土,捏在手裡輕輕灑落。
右側風,風速在每秒/5米左右。
觀測鏡中,鐳射測距度數告訴龍雲,距離是542米。對於m200這樣的高精度狙擊步槍來說,只要打準了,幹掉這傢伙沒問題。
龍雲慢慢調節了一下瞄準鏡上的旋鈕,將刻度擰到5,又修正了一下左右偏差。
“龍雲!你找到他沒有?”無線電中傳來格格的聲音,顯得焦急而疲憊。
“找到了。”
“快乾掉他,我的領域被壓制得很厲害,快頂不住了!”格格說。
龍雲瞄了一眼樓下,果然,格格的“霜”領域被壓縮到了只有六七米的範圍,周圍的塔利班士兵學聰明瞭,雖然不敢往前衝,可是卻圍住小分隊所在的廢墟,不斷開槍和朝裡頭扔手榴彈。如果不是三角洲這些士兵訓練有素,很多能將手榴彈在未爆炸前扔回去,估計現在都成了死屍了。
這情形就像非洲大草原上,一群鬣狗圍著一隻獅子,只等著對方力竭,然後瘋狂湧上來把目標撕成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