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政府構架級別等問題。
首先是軍銜,他準備採用藍星民國時期,正式軍銜與職務軍銜制度。
這樣可以避免前期升得太快,到後面立功卻得不到晉升的問題。軍銜同樣採用尉、校、將三級,但又有所不同,分別是:
少尉、中尉、上尉、準校
少校、中校、上校、准將
少將、中將、上將、大將
三等十二級,至於士兵等級,方濟安不打算效仿藍星民國,軍官等級才十二個,士兵竟也能弄出七個等級出來。
方濟安規劃的是:二等兵、一等兵、士官。
新兵不列等級,剛完成新兵訓練併合格計程車兵,才能成為二等兵,軍事素質過硬考核透過後便是一等兵。
士兵立功後,可以提拔軍官,暫沒有合適職位便升為士官。
同時,方濟安也採用了停年制度,對軍官升遷做了限制,即便戰時立功,也需滿足停年方能授銜。
之後,方濟安便讓方國軒等人討論,給部隊各級軍官授予正式軍銜。
第一次授銜都為正式軍銜,往後授銜會按照停年升正式軍銜,或職務軍銜。
思考完軍銜後,方濟安又考慮行政職級,同樣沿用了藍星的:科、處、廳、司、部,幾個等級。
司是方濟安自己新增的,一個縣的縣長為正處級,其他為副處,或者正科,副科級。
一個市的市長為正廳級,其他為副廳,或者正處,副處級。
一個省的省長為正司級,其他為副司,或者正廳,副廳級。
方濟安同樣採用了正式職級,與職務職級兩種,正式職級亦有年限要求,正式職級與正式軍銜一樣,即便辭掉公職後依然會保留。
隨後,方濟安將大概的思路交給莊濟武,由莊濟武、周卓武、姚峰三人討論後,給出具體執行方案。
:()軍閥:從縣長開始征伐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