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捆一萬,總共十捆十萬塊。
她把錢放進自己帶來的舊書包裡,將黑色的皮包還給江美月,抬腳就往民政局裡面走,王誠鋒和江美月跟在後面。
林曉筠和王誠鋒先去領表填寫,等填寫好了,去找工作人員辦離婚。
工作人員讓他們在手續上簽字按手印,林曉筠毫不遲疑地按下手印交給工作人員,旁邊王誠鋒倒是停頓了一下才按下手印。
工作人員把他們結婚證收了,換了兩本離婚證給他們。
林曉筠收下自己那本離婚證,笑著跟江美月揮了揮手,“謝了,江小姐。”
垃圾收好,拜拜!
林曉筠腳步飛快地就離開了民政局。
九十年代,十萬塊錢可不是小數目,林曉筠也不敢帶這麼多錢在身上,她從民政局出來,就徑直去了附近的銀行,把十萬塊錢全存進了銀行裡。
拿著存摺,林曉筠仔細地數了數1後面的0,然後把存摺仔細地放進舊書包裡,心情愉悅地趕去長途汽車站坐車。
坐兩個小時的車到鎮上,再坐小客車去孃家。
一路上,林曉筠都在盤算這十萬塊錢要怎樣做才能翻倍,翻一倍兩倍太少,千倍萬倍也不多!
林曉筠憑著原身的記憶走到孃家門口,就看到原身的媽媽牽著三歲的玲玲焦急地迎了上來:“曉筠,你和誠鋒談得怎麼樣了?你可千萬別答應離婚啊,離婚了玲玲怎麼辦啊?”
張秋燕擔憂地看著林曉筠,生怕她做出傻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