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婠婠坐得有些麻木,加上肚子餓,所以乾脆起來去找泡麵吃。
因為這地方廚房就是用木板隔起來的。
她也不敢在這燒火,平時如果肚子餓了,她也只是起來泡一碗泡麵勉強湊合。
“我讓你動了麼。”
男人沉沉的嗓音響起。
黎婠婠抿唇,將手收了回來。
“那你想怎麼樣呢。”
是啊。
他想怎麼樣呢。
其實也不是沒辦法的。
辦法外公早就教過他了。
正如6歲那年,他非常喜歡的那隻狗崽子。
在一堆獵犬堆裡,他護著的狗崽子,跟他一樣可憐的存在。
那黑黢黢的身子,甚至沒有褪去絨毛。
只會搖著肥墩墩的尾巴,跟在他後面,摔跤了也不在乎。
用那黝黑的小眼珠子看著他。
然而他第一次到軍營的時候,訓練的時候,那隻跟著他從戎家過來的蠢狗也來了。
“哪來的小東西!”
“再不管好就燉了吃。”
他不高興別人碰他的東西,所以當天放了把火,給那說要吃他狗的傢伙的寢室給燒了。
然後他被脫光了上衣,掛在校場裡,作為懲罰。
每個路過的人都在笑話這小子的不自量力。
可三天後,他依舊不求饒,這些人的眼神逐漸就變了。
變得對著小子敬而遠之。
小小年紀,一股狠勁。
這長大了還得了。
第四天,外公親自來了。
然後帶著他去了靶場。
“喜歡槍?”
他第一次流露出渴望歡喜的表情。
“喜不喜歡!”
威嚴的聲音厲聲質問。
“喜歡。”他冷漠回答。
“大聲點,我聽不見。”
“喜歡!”
“拿上這把槍,將它打死,你就可以帶走這把槍。”
那是他第一次用槍射殺活物。
目標是——那隻狗。
他甚至沒給它起名字。
只是叫它小蠢貨。
他不敢。
外公就站在他的身後。
“你今日為了這畜生,可以對著你今後的戰友動手,那麼他日,誰會成為你後面的眼睛?”
“行野,永遠不要告訴任何人,你喜歡什麼,就算那只是一條狗。”
“它也會成為你的軟肋,讓你萬劫不復。”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