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不能和雲娘告別。”聞歌頗感惋惜,她也是昨兒回到驛站後才知道今日就要匆忙出發。
林胭脂聞言,眉眼皆染上笑意,“小姐,雲娘一早讓人帶話兒來,說給你準備了個驚喜。”
聞歌問是什麼驚喜,林胭脂卻說要保密。
聞歌等到用完早飯,車隊即將啟程,也沒等到林胭脂口中的驚喜,不由納悶。
宋有為也似在等待什麼,明明車隊都準備好了,卻遲遲沒有出發。
直到街角處駛來數十輛馬車,當頭一輛,髹漆彩繪,華麗精美,高頭大馬皆十分神駿,護衛也皆昂昂男兒,英姿勃發。
眾人不由側目,猜測是否酈城哪家貴女出行,才有此排場。直到車隊後方有個騎士趕到前面來,正是那師爺莫力,他去和宋有為寒暄說話。
聞歌這才明瞭那驚喜為何。雲娘離開酈城,竟是要和他們同行一段路。她正想著,那邊雲娘已經下了馬車,正翩翩而來。
雲娘上著月華錦衫,下穿湖綠色曲裙,披著大紅披風。她很配紅色,張揚豔麗,襯得她像是梢頭燦爛盛放的桃花。
“雲娘給夫人、小姐請安!”雲娘是專門來到林氏面前表達謝意的,隨著她的話,隨侍的丫鬟奉上幾隻精美的匣子,裡頭放著酈城最時興的扇子、帕子等小物件,她笑得明朗和悅,不帶一絲陰霾,“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都是我親手做的,夫人切莫嫌棄。”
“如此精緻,哪會嫌棄。婉雲可真是手巧。”林氏猛地一拍聞歌的肩膀,“我這丫頭,要是有你的一半水準,我就不愁了。”
聞歌訕訕地笑,她自小女紅就不好,明明餘氏可以繡帕子去賣個好價錢,她就只會糟蹋針線繡布。到了林氏身邊,林氏本以為真的宋凌霄不喜女紅,這半路來到身邊的聞歌總能培養培養,結果兩個半斤八兩!
“婉雲吶,一筆寫不出兩個宋字,我家老爺說了,你就放心跟我們一路走。”林氏親熱地拉著宋婉雲的手,左看右看,越看越可人,這姑娘離了郡王府那個泥坑,如今煥發新生般嬌俏得讓人挪不開眼,“我家這丫頭,日日坐馬車膩煩極了,你來了可就太好了,和她一個馬車,陪陪她,可好?”
宋婉雲求之不得,看向聞歌,“那就叨擾三小姐了。”
“叫我凌霄。”聞歌對著雲娘眨眨眼睛,笑容飛揚,“我叫你雲娘可好?”
“那敢情好!”雲娘同樣笑起來,對林氏說,“我感覺自己的好運氣回來了,不但有貴人相幫,出門也有凌霄作伴。”
“好孩子,生活可不就那樣,總有不痛快的時候,但也不會永遠不痛快。下雨還有個天晴的時候呢,你的好日子啊,還在後頭。”
“借夫人你吉言啦。”
雲娘上了聞歌的馬車後,和聞歌、林胭脂相視一笑。先前聞歌去找雲娘,都得掰扯個其他理由,如今兩人交往總算是過了明路。
有人作伴的時光總是過得飛快,八天後,雲娘和聞歌、林胭脂作別,去往利州。
“好啦,胭脂,別看啦,她走遠了。”聞歌拍拍林胭脂的手,心道也是怪了,林胭脂表面上和誰都能說上幾句,卻難得交心,偏偏親近雲娘,就像是上輩子的親姐妹一般。
“我才沒看呢。”林胭脂不承認,“我就是覺得車裡悶,隨意瞧瞧外面。”
聞歌知她嘴硬,有意逗她,“胭脂,你可想知道雲娘走前,留了句什麼話?”
雲娘出身商賈之家,最會和人打交道,這幾天時間,深得宋家上下喜歡。臨走時,宋家一起去送,林胭脂明面上的身份只是侍女,被擠到後面去了,並沒有聽到雲娘走時和聞歌說的兩句悄悄話。
“什麼?”林胭脂見聞歌滿臉促狹,撲到聞歌身邊,做出要撓她癢癢的動作,“好小姐,快告訴我呀。”
“她說,安平再相見。”聞歌生怕林胭脂真上手,林胭脂身手好,她完全躲不開,忙說道,“酈城是她的傷心地,她不想再回去,打算也去安平安家,將來往來也方便。不過,她什麼時候來,時間可以不一定。如今好不容易自由了,她要先到處走走看看。”
“那可真是太好了。”林胭脂雀躍道,“真希望她早點來。”
“哎,你眼中只有雲娘,哪裡有我。”聞歌故意酸溜溜地說。
“怎會啊?”林胭脂笑嘻嘻地說,“小姐,你可是我要拿生命保護的人。”
“胭脂。”聞歌知道林胭脂待自己和雲孃的不同在哪裡,卻並不想要這份不同的對待,“真有危險時,能救我便救,不能救千萬別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