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時候有沒有誹謗罪,但是能嚇唬人就行。
“證據?我兒子昨天晚上沒回家就是證據!!!而且你也喝了我的雞湯,那也是證據!”李湘萍得意的說
“你兒子沒回家,就得在我家住啊?你剛才不是進去轉了一圈了嗎,你看見你兒子了嗎?還不知道你兒子現在在哪個小寡婦家呢,至於一給我的雞湯啊,我可沒有喝,我喝的是我自己熬的雞湯,那幾個大嬸兒都能作證的。”
“對對對,昨天蘇知青,還給我我們幾人都喝了雞湯了,真是太香了。”
李湘萍這才發現,自己在這兒鬧了半天,自己兒子也沒有出來,自己剛才進屋轉了一圈也確實沒有看見自己兒子。別不是又回家了吧,真個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兒子,
“你說的也沒用,等我找見我兒子我問問就知道了,你現在就是個沒人要的破鞋,還在這兒神氣什麼!”李湘萍一骨碌爬起來,準備去找林建黨,她現在心裡又開始突突了,但是嘴上還是不饒人。
“秀英媽媽,秀英媽媽,你快去看看吧,你兒子那個地方有問題了。”一個婦人匆匆忙忙跑了過來說
蘇曉一聽,呦?那個地方?哪個地方?是不是子孫根有問題了?
不應該啊,自己給他吃的那不是助興的嗎?這還能出現什麼問題啊?
“你說的哪個兒子啊?”林湘萍也不知道來的人說的是什麼,什麼這個那個的。
“就是你小兒子啊林建黨啊?這事兒我也說不出口,你跟我過去看看吧。”來的人支支吾吾的也說不出來什麼。
:()穿越70:別攔我,我要下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