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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無人生還

諸如醫師或療愈師,再增三成。如若有人能提供在四個時辰內的無罪證明,嫌疑度又將攀升三成。若有人同時滿足這三點,毋需遲疑,直接審問便是了。"

"嗯?何以如此斷言呢?" 娜塔莎疑惑道。

牢房內的男子彷彿早已料到會有此一問,對方尚未啟齒,他便已搶先解答:"逝者乃貴胄之女,失蹤兩日,發現時四肢與首級分離,分別裝袋棄於幽巷之中,此事本就詭異異常。"

"哪哪有古怪之處?"

"肢解屍體,你可知道這有多麼費力。如今世間,肢解兇手無非兩類,其一,內心有特殊癖好,痴迷於肢解;其二,本無意肢解,卻又不得不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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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淡然敘述,隨手示意那堆被推出來的案宗:"你可以檢視肢解的影象,那些刀痕雜亂無章,顯然不是專業人士所為,估計花費七八個時辰才割完。

還有一張照片,顯示左腿殘膚呈咖啡色,那是血液與胃酸混合後的色澤,意味著兇手在割肉時嘔吐了。如此之人,難以想象是樂於此道的型別。因此,他必然是被迫肢解。"

娜塔莎仍是一臉迷惑,作為一名裁決者,她能跟隨夏洛克的邏輯,但無法深入思考,於是稍作停頓,再次追問:"那麼,被迫肢解就能確定兇手嗎?"

"當然。"夏洛克肯定道:"除去喜好或洩憤,肢解屍體的理由無非常見幾種,如便於運輸。然而,看這肢解的方式,四肢碎裂,唯獨軀幹完好保留。

軀幹最重,體積最大,若是為搬運,最先下手的應是軀幹,然而兇手偏偏未動其分毫,這就很不合情理。再者,分散屍塊以混淆時間線,或重組屍首混淆視聽,但我認為你們的驗屍官絕不會被這類手段矇蔽。此外,為了便於掩埋,或是分批運往遠方,甚至可能因身上有獨特印記,企圖掩蓋,甚至為銷燬證據而烹煮。

不過,這些皆不適合此案,畢竟屍身已被大方地棄於巷口。所以,最合理的解釋是兇手肢解屍體,以掩飾死者的死亡姿態。"

"姿姿態?"

"沒錯,人死後一小時,屍體會僵硬,肌肉緊縮,關節無法活動,這一點你應該很清楚。試想,兇手殺死死者後,有一段時間未能處理屍體,待返回時,發現屍身已僵,且保持的姿勢會洩露死者的死亡真相,同時也暴露出兇手的身份。那就別無他法,兇手只好切下死者的四肢,關節破碎,這樣一來,就無人能察覺端倪。"

講到這裡,夏洛克漫不經心地模仿起駕駛靈能飛車的模樣,雙手握著想象中的方向盤:"就像這樣,傻子也能看出死者當時在做什麼,對吧。

以此思路推理,殺人手法顯而易見。當時,死者正專心致志地駕馭飛車,兇手坐在她背後,以利刃或尖錐刺入死者的後頸,死者瞬間斃命,此處乃大腦延髓下方,神經交匯之處,受損後,肢體失去神經控制,但仍能保持長時間的僵硬姿勢。

這也解釋了兇手為何煞費苦心斬下死者頭顱,因為頸部有個明顯的創傷,一看即知死因,法醫定會察覺姿態的關鍵。而能留意到如此細節的,未必是醫師或療愈師,但至少增加了三成嫌疑,值得調查一番。

我從案宗中讀到死者父親的口供,貴族家長擔憂女兒安危,不願購買靈能飛車,合乎情理,但他可能不知道女兒早已私下用零花錢購得,富家子弟真是幸福。總之,死者這段時間一直在秘密練車,她需要教練,當然,會駕駛的朋友嫌疑最大,而且坐於後座,易於瞄準死者後頸施以致命一擊。

為何四個時辰內的不在場證明成為嫌疑項,因為屍體會在僵硬後四個時辰內再次軟化,兇手卻等不及,他急於肢解,是為了那個四個時辰的無罪證明。如此一來,兇手的身份應當很快鎖定。案宗中如無此人,很可能因其不在場證明而被剔除出嫌疑名單。"

:()惡魔中的福爾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