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好後,非常感激林媽,告訴林媽她是上海富商房正行的獨生女兒。
她經過私奔這一遭,深深的感覺到自己做錯了,非常想念父母。
本來林媽已經給她籌集到了路費,但她對林媽說,林媽救了她,就是救了他們全家,她要帶林媽回上海。
她的父母要是知道是林媽救了她,一定會重重的感謝她。
林媽拒絕了,理由很簡單,她是土生土長的北京人,已經習慣在北京生活,而且愛若如女的小姐也在北京,她不想離小姐太遠。
老李頭也不願意讓林媽跟房寶珠去上海,聽說上海特別遠,去了一輩子就回不來了,要是有個事,也沒個熟人幫,到時候林媽得多淒涼啊!
可是沒幾天,房寶珠就拿著一份報紙對林媽舊事重提。
報紙上寫著金府小姐艾淑彤於12月25日走失,林媽聽後根本不相信,她家小姐有本事的很,常常一個人出門,怎麼會走失呢?
可過了幾天後,總統府卻對外發出了通緝令,通緝艾淑彤。
林媽知道後,嚇的六神無主,房寶珠趁此機會說服林媽跟她南下去上海。
等見了她父母,她會請求父母幫林媽尋找艾淑彤。
林媽找不到比這更好的辦法了,所以收拾了東西,辭了工,就跟著房寶珠離開了。
艾淑彤反反覆覆看了好幾遍這封信,這裡面她有幾點想不明白。
一是為什麼房寶珠非要林媽跟她走。既然已經給她籌集了路費,為什麼還非要拉上林媽?!
二是上次房寶珠去服裝店買衣服,看到自己一點都不驚訝,明顯知道那家店跟自己的關係。那是不是意味著,她之前調查過自己?!
既然房寶珠找到了自己,為什麼林媽沒來找自己?而且房寶珠也沒和她提起林媽!這到底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