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尼案。板橋有一首《判濰縣僧尼還俗完婚》,詩云:“一半葫蘆一半瓢,合來一處好成桃。從今入定風波寂,此後敲門月影遙。鳥性悅時空即色,蓮花落處靜偏嬌。是誰勾卻風流案,記取當年鄭板橋。”⑧這首詩反映了一則轟動濰縣的風流故事。故事說,石佛寺一位僧人與天月庵一位尼姑剃度前相識,情愫暗通,後因種種變故,不幸分別出家,但紅塵未斷。二人私通,被好事之徒發現,扭送公堂,以傷害風化罪名求板橋嚴辦。板橋瞭解原委,大筆一揮,判兩人還俗完婚,並寫了上面的一首律詩為贈。許多假道學大譁,許多年輕人則拍手叫好。假道學說板橋不成體統,思想開通者則稱讚板橋人情通達,一時間流傳魯東,鬧得沸沸揚揚。
五、折腰人,官滋味
官的滋味如何?板橋的體會是一個字:俗。在範縣他自稱俗吏,說知己來了,“袖中力士百斤椎,椎開俗吏雙眉鎖。”(《小遊》)到了濰縣,他還是自稱“俗吏”:“一別朱門,六年山左,老作風塵俗吏。”(《玉女搖仙珮·寄呈慎郡王》)他請人用“俗吏”兩個字治印,作為書畫的閒章。江村躲,江樓臥,有詩人某某,酒人個個,是板橋理想的不俗之境,一旦為官,對百姓是“衙子催人作傀儡”,對上司又是“將白頭供作折腰人”,兩副面孔,兩種姿態,這便是“俗”。這種“俗”,便是官場的應酬。李鱓在京在魯,烏紗旋戴旋摘,就是因為他在從俗方面不如板橋。板橋略勝一籌,所以他做了12年縣令;但是在厭俗方面板橋又未嘗遜於李鱓,周旋于山左官場,他肯定這是一個“俗”,公開宣揚自己是“俗吏”,正是他的不俗處。世上只有不俗之人,才能知俗。據此,我們便容易讀懂他在濰縣所留若干詩文的真真假假。
乾隆十三年,板橋隨高斌在萊州一帶放賑。高字東軒,大學士,河督。高有詩志行,板橋奉和。《濰縣誌稿》稱這一年春天有蝗災,歲連歉,甚至於“人相食,斗食值錢千百”。板橋於十月二十五日生,此詩題中有“並五日自壽之作”,當是十三年初冬。又一首有“村村布穀催新綠,樹樹斜陽送晚涼”之句,寫的是翌年初春。大災甫過,朝廷放糧,百姓縱然高興,但劫後餘生,自然處處都有悲慘跡象。但是在板橋詩中,卻是“愚民攀拽無他囑,為報君王有瑞禾”的昇平氣象。這首詩可能是板橋事後寄呈高斌的,向上司反映放賑後魯東的變化。這首詩與其說是反映板橋災後的高興心情,不如說是應酬上司的一首“俗”詩。
和“俗”相對立的,是板橋差不多同時寫的一首《還家行》。大災剛過,逃荒者回來了,“歸來何所有,兀然空四牆”。一番打掃整理以後,想起了被賣掉的妻子,在東南方向的莊子上。因為朝廷允許贖身,便趕到賣妻的莊子上,於是一幕悲喜劇發生了:“其妻聞夫至,且喜且徬徨”;後夫呢,“後夫年正少,慚慘難禁當”;後夫的父母呢,“上堂辭舅姑,舅姑淚浪浪”。這是一場“大義歸故夫,新夫非不良”的動人悲喜劇,詩人筆下的人物都有一顆善良的心,纏綿悱惻,動人心魄,和寫給高斌的詩比較起來,因為他不必考慮上司的眼色,所以才是不“俗”的佳作。
乾隆十二年,歲屆丁卯,是鄉試之期。這一年秋天,侍講學士滿人德保受皇命主持山東鄉試。按清制,鄉試要選派18名“同考官”分房評閱試卷。這18人中,可以是京官,也可以是非本省籍的地方官,俗稱“十八房”。這一年山東鄉試也選中了板橋,抽調他在濟南試院閱卷一段時間。試院亦稱鎖院,板橋在山東鎖院詩文若干,其中最顯眼的是和德保的一首。德保字仲容,號定圃,19歲中進士,這一年29歲。論科甲,他是丁巳恩科進士,資歷較板橋為淺;論年齡,他小板橋26歲,只能算是晚生。他在給德保的和詩中,稱自己的才華不過是嶍華之山,德保的才華才是泰岱之山。說嶍華之山不管怎麼樣,都是比不過泰山的。對一個年輕人用如此口吻說話,唯一的原因是因為他是主考,是欽派的京官。這裡沒有狂氣,只有俗氣了。
和寫給德保的詩相比,板橋寫給另一位官員于敏中的和詩,則不但沒有一點俗氣,倒是充滿了狂氣。于敏中是丁巳恩科狀元,此時任山東學政。板橋在詩裡說自己過去是“十載揚州作畫師,長將赭墨代胭脂”,說現在是“潦倒山東七品官,幾年不聽夜江湍”,一片牢騷之氣,迷漫字裡行間,寫的都是他內心的實情話。同一時,同一地,給兩個官員所寫的和詩情緒迥然不同,一個是官場的應酬,一個是知己的傾訴。德保與于敏中地位相近,為何兩首詩的格調相距如此之大?一、德保是京官,和板橋彼此不熟;于敏中是地方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