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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1部分

當時,帝國在到底要不要轉移戰略轟炸重點的問題上也是猶豫不決。畢竟針對平民的大規模戰略轟炸在道義上是說不過去的。

轟炸波士頓的行動造成的影響非常大,在同盟國為此事感到震驚,對帝國戰略航空兵毀滅性的打擊力量感到震撼的同時,也有幾個別有用心的同盟國提出了反對的意見。正好同盟國外長會議在一月上旬召開,這是同盟國最重要的高層會議之一,而在這次會議上,就有幾個同盟國對唐帝國大規模襲擊美國平民的行動提出了質疑與反對。

首先提出反對意見的是芬蘭。而芬蘭本身就是德國的附庸國,也就是說,是由德國在暗中支援芬蘭提出質疑,為難唐帝國的。而芬蘭提出的主要反對意見就是,那些遭到轟炸的城市居民並非全部都是軍事人員,而早在第一次全球戰爭結束後,唐帝國就簽署了《日內瓦公約》,承諾不在戰爭中採取針對平民的軍事行動,而這明顯違反了條約的基本精神。

帝國外交大臣根本就不會把芬蘭的這點非議放在眼裡,可問題是,當時唐帝國確實是簽署了《日內瓦公約》的,並且在戰前就多次承諾不針對平民採取軍事行動。而當時帝國外交大臣提出的理由是,在所有轟炸目標中都擁有為數不少的軍事人員,或者是準軍事人員,並且拿出了情報部門提供的大量證據,以證明轟炸針對的主要是軍事人員與軍事目標,而平民傷亡只算得上是附帶損傷。

最有力的證據有兩份,一是美國政府在27年底正式開始的全面動員,即所有16到54歲的成年男性公民。以及18到45歲的女性公民都有義務服兵役,並且參加保衛美國的作戰行動。除了正規軍事部隊的人員之外,在這個年齡段內的所有美國公民都屬於民兵編制,而在《日內瓦公約》中,民兵屬於準軍事人員,而不是平民。到28年底,也就是轟炸波士頓之前,美國政府已經向全國民兵組織發放了大概1800萬支槍械。其中在波士頓地區就發放了大概30萬支槍械。

另外一條證據就是美國是當時世界上少數幾個不禁槍的國家。在戰爭爆發前,美國民間擁有槍械4500萬支,這是美國政府在23年公佈的政府報告中自己提到的。而當時美國人口也不過就一億三千萬左右,也就是說,平均三個美國人就擁有一支槍。而在《日內瓦公約》中,將私自擁有槍械的平民稱為“武裝平民”,雖然仍屬於平民地範疇,但是卻不能享受到很多條約對平民的保護條款。

當時沒有任何人可以去證實在轟炸中死傷的人員裡面,有多少屬於準軍事人員,又有多少屬於武裝平民。而且也不會有任何人去證實。帝國外交大臣提出了充足的理由。而且在帝國看來,西方國家主導的那些人權觀念在帝國的人權觀念中並不存在。更重要的是,芬蘭外長提出的非議也最多隻是抗議而已。是德國集團在幕後策劃的,用來限制唐帝國的一種辦法而已。

實際上,這也直接證實了德國對帝國戰略打擊能力的恐懼。之前,德國人一直作壁上觀,持隔岸觀火地態度。從幾十年後解密的一份德國政府的秘密檔案中就能證實這一點,當時德國並不急於參加對美作戰,其主要目的就是希望用美國這個戰爭泥潭拖垮唐帝國,這樣德國才有機會進行全球擴張,統一歐洲,成為可以與唐帝國分庭抗禮的世界性大國。而不僅僅只是歐洲的地區性大國。

持同一觀點的還有波斯帝國。對美作戰在27年底就開始了,打了一年多,德國與波斯帝國除了按照與唐帝國簽署的物資交換協議,以及貸款償還協議向帝國提供軍事物資之外,並沒有派兵參加對美作戰。而在28年中期,波斯帝國就已經承諾會派遣軍事力量參加美洲地區的作戰行動,可是到28年底,一直沒有履行這個承諾。德國更是從來沒有承諾過要出兵美洲戰場。

可是,從波士頓遭到了毀滅性的大轟炸。加上唐帝國的宣傳,有意透露的一些轟炸細節之後,德國與波斯帝國的態度開始轉變了。波士頓地轟炸行動證明了一點,那就是,唐帝國不需要出動地面部隊去攻打美國本土,透過全面的,大規模的戰略轟炸,都能夠擊敗美國,迫使美國投降,而且所需要的時間不會太久。

當時德國與波斯帝國的情報部門都對波士頓遭到的轟炸進行了評估,同時對美國承受轟炸的能力也進行了評估,最重要的還是對唐帝國戰略航空兵的作戰能力進行了評估。德國情報部門得出地結論是,如果唐帝國在半年之內摧毀美國一半的大城市,在一年之內摧毀美國八成的大城市,外加七成的工廠,那麼美國就會選擇投降,就如同英國那樣,在唐帝國的陸戰隊登上其本土之前投降。而按照唐帝國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