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先經過了充分的預謀,早已選擇好了逃跑路線,作案成功後,便迅速棄車逃跑,或著,還有另外同夥接應。
那麼,誰是兇手?謀殺動機是什麼?韓念海心裡閃過一個疑問:會不會是天達宋春麗指使的?!他看過市政府的一份簡報,說天達集團改制時淨資產評估為九千六百萬元,而他聽市經委的朋友私下說,天達集團實際淨資產兩個億也不止,而大量資產要麼早已剝離轉移成個人產業,要麼和欠債人合夥把債權變為死帳,要麼把債務虛誇增大數字。現在劉風江忽然遇害,難道他掌握了天達集團的什麼秘密?或他搞了不利於天達集團的什麼活動?
韓念海知道,在目前交警還無多少線索的情況下,即使懷疑有人謀殺,案子性質也沒法確定,自然也不能交刑警按故意殺人案處理。這樣的案子,自然是暫時掛起來,成了無頭案。
韓念海是個認真的記者,他有了一種搞清事實真相的衝動。他開車去了市政府,來到了市經委體改辦,正好他那做副主任的朋友在辦公室,那朋友是天達集團改制時的市工作組成員之一。韓念海說想看看天達集團改制時的有關資料。那朋友有些疑惑,說你又不做經濟節目看這個做什麼。韓念海說天達集團的劉風江被人撞死了。那朋友已經聽說,淡淡地說,不就是車禍嗎?韓念海說,他女兒說,有人謀殺的。那朋友立即有了興趣,問:真的?誰指使的?韓念海說,目前什麼線索也沒有。朋友一臉幸災樂禍的樣子,說,嘿嘿,都說早晚出事吧?!韓念海問:為什麼?那朋友脫口而出:分贓不均啊!韓念海平靜地問:怎麼個不均?不是你們去評估的嗎?你不是說天達集團的資產評估不真實嗎?我想看看具體情況。那朋友臉色流露出警惕,你看這個做什麼?韓念海說,參考一下嘛。那朋友忽然明白了,一個勁地擺著手說,得得!你小子可別害我!我可沒和你說天達的資產不真實啊 !韓念海笑了,說,你就這熊膽啊!怕我出賣你乍的!那朋友臉色不安,說你又不是公安操這閒心做什麼!那些資料是嚴格保密的,我可不敢拿出來!咱是朋友,你可別叫我為難啊!韓念海見朋友這樣緊張,就說算啦不看了。
第259節:電視臺長(259)
和朋友又隨意扯了幾句,韓念海就回到了臺裡,來到經濟部,借了一堆有關天達集團的文字材料,回到辦公室翻起來。這些材料主要是幾年來天達集團的年終總結、新專案投產說明書、對外宣傳資料等。韓念海粗粗看了一遍,感覺沒什麼意義,便拿著磁帶進了編輯室看起來。
按平時規律,沒破獲的案子,韓念海是不報道的,因為他的節目需要透過分析案子來進行法律點評。他把素材看完,決定先把案子報道出去,以後再搞後續報道。節目是在週五晚上播出,還有三天製作時間。韓念海考慮了一下節目結構,決定再去交警支隊採訪一下。
楊大隊長正好有時間。韓念海坐到楊大隊長對面,示意攝象員開機。韓念海說,楊隊,就這個案子,我想跟您請教和探討一下。楊大隊長見攝象機前面的紅燈亮了,就一本正經地端著架子,點點頭。韓念海問:楊隊,這起案子的性質確定了嗎?
楊大隊長說,我們目前認定,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韓念海問:應該承擔怎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楊大隊長想了想,說,一逃逸,就屬於刑事犯罪了。所以,肇事者,也就是犯罪嫌疑人,不但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要負刑事責任。按照《刑法》,撞死了人而後逃逸,應該判刑在七年以上,直至死刑。
韓念海又問:根據你們的調查,肇事車是盜竊來的,車牌子是偽造的,犯罪嫌疑人為何這樣做呢?
楊大隊長思索著,說,也許……也許是……犯罪嫌疑人貪圖便宜從盜竊分子手裡購買的贓車吧……
韓念海又問:還有沒有其他可能?
楊大隊長愣住了,想了想說,還有另外可能的話,那就是犯罪嫌疑人事先蓄意這樣準備了。
韓念海立即追問:就是說,有預謀的殺人?
楊大隊長點頭,說,是的。
韓念海追問:本案象預謀嗎?
楊大隊長急忙擺手說,目前我們沒法證實是預謀!
韓念海又問:從你們現場勘察的情況看,肇事車的車速很高,撞人後絲毫沒有減速停車的痕跡,逃離現場後,又將作案車拋棄。您感覺犯罪嫌疑人撞人前是什麼心理和情況?
第260節:電視臺長(260)
楊大隊長沉吟了一下,說,我們分析過幾種可能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