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送電視臺播出,還租賃了公共場所的電子螢幕和高速公路豪華大客上的電視播放。據說目前正準備在眾多的機關商店飯店門口和大廳掛出小電子螢幕以播放廣告呢。她的生意越來越大,她的這種傳播方式,因價格低、傳播效果好,很受中小客戶的喜歡。周明春和徐燕沒什麼矛盾,過去還有過一些業務來往,也吃過她的回扣,他犯不著揭這個公開的秘密,更何況她背後有一個權大勢強的胡副市長。但是他內心對徐燕的廣告公司是持否定的態度。因為她畢竟侵佔了電視臺的利益。現在見張鎮提出的幾不準明顯帶有針對性,當然痛快地支援和同意。他說,我堅決同意!不這樣,我們的陣地就會越來越萎縮!我們的買賣就會越來越小!
趙小文也說,身在曹營心在漢不行!拿著電視臺的工資,受了電視臺的培養,卻去幹私活,挖電視臺的牆腳,這算什麼行為?賣國賊嘛!
張鎮聽趙小文又一次說出“賣國賊”三字,一下子笑了,說,賣國賊太嚴重了。咱正面規定了,誰再觸犯,就用規章紀律處罰。又對著吳廣說,你同時起草幾條處罰規定。
咱再定第二個問題。張鎮說,法治頻道的部門主任享受什麼待遇?法治頻道是個新生事物,也是我們臺的一個經濟增長點,所有的部門主任必然從綜合頻道的人員中產生。我想,為了鼓勵他們創業,為了使他們安心,在三年內,擔任法治頻道部門主任的人員,原工資一律保留,獎金執行法治頻道的。三年後,一切按法治頻道的工資獎金辦法發放。
第67節:電視臺長(67)
這個想法,是張鎮和張立研究法治頻道的部門主任人選時想到的。他擔心人們不敢報名法治頻道的部門主任。這樣的待遇,足以把那些有心大幹一番事業的人吸引去法治頻道。
趙小文表示不同意,他說,這樣的待遇,比綜合這邊明顯好啊!會不會損傷綜合頻道人員的積極性啊?
張鎮說,法制這些欄目,又要辦節目,又要拉廣告和贊助,還要承擔一般編輯記者的工資獎金,確實比綜合這邊難度大。我們應該鼓勵他們拼搏,儘快把法治頻道這塊牌子打響嘛。攻艱克難,需要突擊隊和勇士,也需要重賞嘛。老趙,這和你們部隊打仗一個道理吧。
老趙聽了這番話,感覺確實是個理,就說同意了。
周明春心裡對張鎮有了看法,認為張鎮太偏愛法治頻道,聯想到張鎮和張立談話,就懷疑張鎮是否送利益給張立討美人歡心?可他不好說什麼反對意見。因為張鎮上來就說是“定”問題,意思就是說必須透過定下。
這官場用詞十分講究。開會時,假若主官口氣是“研究討論”,那麼可以有限度的暢所欲言,也可提點不同意見。討論嘛,自然需要聽取各方面意見觀點。可主官說要“定”,那就不好唱反調了。人家要定,是希望透過一個合法的程式來定,你是人家的副手,你怎麼能反對?何況象局長辦公會、臺長辦公會、縣長辦公會這樣的工作會議,主官是有最後決定權的。不涉及影響自己利益的問題,一般都會跟著“定”。
張鎮說要“定”的第三個問題是貸款購買裝置問題。說前段趙臺長組織人員考察選定了一批裝置的型號,準備下一步透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商家。現在問題是,趕緊辦理銀行貸款。初步算算,兩個頻道需要的新裝置,大概600萬左右。準備貸建行的。貸這麼多款行不行?公開招標方式行不行?
周明春一口贊成,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公開招標也可保證質量、控制價格。
趙小文字來就對裝置狀態十分擔心,當然完全同意。
第68節:電視臺長(68)
這樣,三件事情就都定了下來。張鎮交代吳主任整理出東西。二位副臺長看沒什麼事了就走了,吳廣整理著記錄稿紙留了下來。他把門關上,神色顯得神秘,對張鎮說,張臺,你知道徐燕辦廣告公司的事了?
張鎮說,我只看了她播音的廣告。她辦的有公司?
吳廣就把徐燕辦藍月亮文化傳播公司的事情說了一番。張鎮心裡吃驚,她和胡市長什麼親戚?
吳廣說,乾女兒吧。有人看到她經常和胡副市長進出酒店賓館。關係挺密切。
張鎮不由地認真注意起吳廣來。他為什麼要提醒我徐燕和胡副市長的關係?是真心善意維護我還是另外有企圖?比如激我的火氣整徐燕?或看我不敢對徐燕下手他好抓住我的什麼軟肋?這些念頭在張鎮腦子裡飛速地一閃而過。因為他對吳廣還沒有多少具體瞭解。其實潛意識裡把他看作了前任老童的人。雖然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