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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頁

牧黎,你的命並不只是你自己的,你以為你在這世界孤苦無依,實則不然。還有許多事,你並不清楚,你若想弄清真相,真正擺脫我父親的掌控,活得自由快樂,唯有越獄這一條路。你是天生的軍人,我希望你不要做人生的逃兵,言至於此,你自己好好想想。&rdo;牧黎站在原地,一動沒動,沒有反應。蘭妮最後抬手附上玻璃,動作輕柔,彷彿附上的不是玻璃而是牧黎的後背。&ldo;阿黎,我愛你。&rdo;她柔聲說道,&ldo;所以我害怕你憎恨我,也希望,你不要讓我後悔愛上你。&rdo;牧黎的握著日記的手緩緩顫抖起來。蘭妮走了,無聲無息。牧黎僵硬著脖子望著她離去的方向,那裡一片漆黑,只有頭頂的白熾光照耀著自己所在的方寸之地。淚水滑落她紅紅的眼角,她緩緩抿緊了唇。日記本有著皮革制的書殼,紙張略皺,但保護得很好。本來日記本上帶鎖,但已經壞了,輕易便能開啟。第一頁日記,日期是16年前,芮喬與她一般大,都是25歲。那個時候,她9歲。【133年5月12日,天氣:晴。我是個不愛寫東西的人,但今天遇上了一個很酷的人。那人問我寫不寫日記,並強烈推薦我寫。我想想倒也挺有趣,便聽了她的話,寫下了我的第一篇日記。但願我能堅持下去,老媽總說我沒耐心,我承認。今天要記下的是,那個人的名字叫艾莉&iddot;皮斯科,她比我大了12歲,是一名軍人,雖然不是那種上戰場的軍人,但還是很酷。特別是她穿軍裝的樣子,讓我想象以後我是不是也能和她一樣酷。老爸帶她回家吃飯,她吃咱們家的土豆燉牛肉時,表情有些古怪。我猜她一定是覺得鹹了,其實我也這麼覺得,不過老媽太兇,咱們誰也不敢說。嗯,看來我寫了這句話後,這篇日記更加不能讓別人看了。】牧黎無聲地笑了出來,翻開了下一頁。【133年6月21日,天氣:陰。好吧,不出意料地我差點把這本日記本丟了,我說了我是個沒耐心的人。時隔一個多月的日記,不該叫日記,應該叫月季,我是說月記。該寫點啥呢,反正本來就沒啥好寫的,既然是皮斯科大姐讓我寫日記的,那就專門寫一些和她有關的東西吧,嗯,這麼想來,我似乎多了不少能寫的東西。皮斯科大姐是個很帥氣的人,我從見她第一面開始就覺得她很酷,是因為這個人總是做一些讓人覺得很酷的事。嗯,我不是為了湊字數在說廢話。她在孩子們之間非常受歡迎,總是能幫我們趕跑北面那幫子地痞流氓。這人正義感爆棚啊,簡直是英雄。我從小就喜歡英雄,所以我就認了皮斯科大姐做老大,她說她會罩著我的,這些天我在那幫子小混蛋面前可真是底氣十足。這些天我一直跟著她玩,她在鎮上的那個巨大的軍工廠裡工作,每天坐著大吉普進出,棒極了!我也坐了一次,皮蛋說他羨慕死我了。話又說回來,我之所以沒有把這本日記本丟了,而是再次翻開來寫上一篇,是因為今天我發現了一件不得了的事。皮斯科大姐,居然談戀愛了!物件是小鎮教堂的聖女姐姐瑪麗。說實話,她們可真配。我敢說,皮蛋絕對暗戀瑪麗姐姐。他要是知道了,得傷心死,皮蛋長得那麼挫,肯定比不上皮斯科大姐。】之後的連續幾篇,記錄的都是有關皮斯科,包括瑪麗的一些瑣事。很小的事,卻能看出當時她們的感情有多好。日記並不常記,平均一月寫下一篇,確實叫做月記比較妥當。如此斷斷續續記錄了大概一年的時間,期間寫到了皮斯科與瑪麗結婚,寫到了兩人去生命繁衍所申請孕育孩子,直到134年四月份,朵拉出生,她做了朵拉的乾姐姐。之後日記斷了,牧黎不知道期間發生了什麼事,讓芮喬沒有再記錄有關皮斯科一家的事。她猜測很有可能是芮喬自己忙於學業,沒有時間再和皮斯科一家見面。畢竟那個時候芮喬已經10歲了,進入中學學習的階段,需要為未來考慮了。日記直到六年後,才開始繼續續寫。但是六年後也只有一篇,內容非常簡略。【140年8月31日,天氣:晴。明天就要去軍隊了,雖然是服義務兵役,但我本就志願參軍,成為職業軍人是我的夢想。老爸說他幫我打點好了一切,等義務兵結束,我就能立刻升做士官。老頭子關係真硬,到底是薩里爾這邊管後勤的頭頭。闊別很久,和皮斯科大姐見了一面。她還是老樣子,瀟灑帥氣。她是我偶像,一輩子的。這事兒我跟她表白了好幾次,她笑著拍我肩膀,說我已經長大了,會比她更帥氣。我偶像從不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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