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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學姐,她的強迫症還有失眠症怎麼樣了?&rdo;&ldo;強迫症已經消失了,失眠嘛,好的沒那麼快,不過也改善了許多,平均每天也能睡滿四五個小時。幻覺和躁怒已經消失了,抑鬱還有殘留,平時裡話不多,主動與人交流還有一點障礙,但對話不成問題。外人看上去,基本上就是一個內向沉靜的女人。上法庭的時候,你不用擔心她的表現。&rdo;&ldo;好,這我就放心了。&rdo;我默默說道。&ldo;你啊,關心一下你自己吧,你看看這段時間以來,你一下子瘦了多少,憔悴了好多。我看再過段時間,躺在我診療椅上的人就該是你了。&rdo;學姐皺眉說道。&ldo;我沒事的學姐。&rdo;我勉強笑道。&ldo;唉……&rdo;她只是嘆氣。兩天後開庭,這場官司其實基本未有前例,律法裡也沒有對這樣的案情有明確的判文,因而這實際上是一場非常扯皮、糾纏不清的官司。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場官司打了三個半小時,依舊未能分出個是非勝負。張裕成與林依一半對一半,很難判定到底誰更適合撫養孩子,但情感道義上,確實林依更佔先機,更受人同情。只是打官司講的是證據,情感道義並不能左右最終的結果。於是第一次開庭意料之中的沒有結果,延後再審。林依全程表現得很平靜,法庭上她就坐在我的邊上,靜若止水,彷彿這一切的爭鬥都與她無關一般。但需要她陳述的時候,她卻也能口齒清晰,不慌不忙地沉著應對,甚至比張裕成表現得還要出色。她越是這樣,我越是痛心。我只覺得,她離我越來越遠,變得越來越陌生起來。她或許不再需要我的保護和關心,她能夠用她柔弱的雙肩扛起這一切了,而我已然變得無關緊要。一連半個月內,又審了兩次,依舊是沒有最終結果。審理此案的法官十分頭疼,最終的判決傾向仍舊不明。我與林依制定的方針是財產可以捨棄,但孩子一定要爭取到。我們的證據也都是朝著這個方向來做的。雖然審理了三次還是沒有結果,但我對爭取到孩子這件事還是很有信心的。終於在第四次開庭審理的時候,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孩子判給了林依,但是張裕成的財產林依基本上沒有拿到手,這個結果在我最初的預料之中。我猜想,這個結果張家一定不會滿意,他們施行這一場騙婚的目的就在於得到一個骨肉血親的孩子,如今孩子沒了,他們花了這麼大力氣,投了這麼多錢,費了這麼多心機,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必然無法善罷甘休,我猜他們一定不服,肯定是要上訴的。不過在他們上訴的這段時間內,孩子是必須還給林依的,優優時隔這麼長時間,也總算回到了林依的懷抱之中。一場官司打了到了五月頭,天漸漸開始熱了。優優如今也有九個月大了,這小傢伙很聰明,語言天賦良好,記憶力很強,已經能簡單地開始說話,也認人了。不過目前還是滿地爬的狀態,還沒學會走路。林依對這個孩子的那些負面情緒已經基本看不見了,現在只要和孩子在一起,她身上的母性就會被完全激發出來,面對孩子的她,心裡不會有仇恨和怨念,原來的那些負面感情都被學姐的治療轉移消除了。當然,這些都是學姐告訴我的,自從一審判決之後,我還沒有見過林依,只能從學姐的口中聽到關於她的一鱗半爪的訊息。而這段時間裡,我竟然開始期盼著張家人趕緊上訴,法庭能夠下達二審的開庭通知。這樣,我就能再有藉口和她見面,哪怕只能說一些公事公辦的話,也比再也見不到,再也毫無瓜葛的好。我想,我或許已經瘋了。然而讓我意外的是,十五天的上訴期過去了,張家並沒有再上訴。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使得他們最終接受了這個結果,我也不想知道,我已然明白,這件事情,總算塵埃落定。我替林依贏得了官司,替她洗刷了恥辱,從此刻起,我割捨掉這段感情的時候到了。從此以後,我要學會忘記她,學會回到自己一個人的日子裡,學會修補自己千瘡百孔的心靈。從此以後,要學會和她做陌生人。5月14號,是我最後見她一面的時候。我用了送幾份法院文書過去這樣拙劣的藉口,去了她家。那天,她母親不在家中,去了醫院看護她父親,她一個人在家帶孩子。我在她樓下徘徊了很久,明明是下午三點多到的,卻一直拖延到了傍晚五點半,我才終於上樓,敲響了她家的門。我忐忑地站在門口,心中糾結著該如何開口和她說話,又該說些什麼話。但我心裡卻很明瞭,我這趟來,是想至少為自己爭取一下。我還抱著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腦子裡總想著至少她還沒有親口明確地回絕過我,我也沒有真真切切地向她表達過我想與她在一起的想法和決心,就這麼結束,我實在不甘心。我來這裡是想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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