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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在追求生活品質這方面,夏維確實要高出一般人很多,她從不刻意追求名牌,只是在生活細節上下功夫,努力讓自己的生活環境變得舒適怡人,她自己也隨著環境的改變而變得愈發溫和平靜,這種無需花錢就能得到的品質,卻被大多數人忽視了,包括冬落自己,曾經也一度忽視了,還好,現在她又找了回來。這晚冬落有飯局,少不得要喝點酒,自己開車是不方便的,夏維就把她送了過去,到了地方後冬落說:“我大概9點結束,這才6點,要不你就別等我了,我打車回去。”夏維說:“沒事,我先去吃點東西,再溜達溜達也就到時間了,你記得少喝點酒就好。”“嗯,愛你。”兩人吻別後,冬落進了酒店,夏維去了附近的一個大商場,先吃了一份米線,覺得有點撐,就在底層溜達,走進一家金店,相中一枚戒指,光身足金,成色高,款式十分簡約,沒有紋飾,只是簡簡單單一個環。夏維對首飾材質有點挑剔,一般情況下,她會首選軟玉,而在所有的貴金屬中,她偏愛黃金,她覺得那金燦燦的顏色特別暖,不像其他金屬,總透一股不近人情似的冷清。她想著冬落自從把訂婚戒指摘掉以後手上一直光禿禿的,這戒指她戴上一定好看的緊,她們手指差不多粗細,夏維試了試感覺還可以,就買了下來。買完戒指,她又上了二樓在各個服裝店裡來回溜達,無意中看到一條大紅色的羊毛圍巾,覺著冬落圍上肯定好看,又掏錢買了下來。她突然覺得自己像變了一個人,以前買東西都是先想自己和爹媽,現在倒好,只想冬落,連自己都不怎麼想了,爹媽更是被遺忘到腦後,女人一旦愛了果然智商為零啊!她狠狠唾棄了自己一番,又默默囑咐自己明天趕緊買兩瓶好酒往家裡寄過去,省的被人說有了媳婦忘了娘。她剛接過店員包裝好的圍巾,就覺得身後有人拽了拽她的衣服,她扭頭一看,原來是蕭採菲,最近碰見她的次數好像有點多啊!這麼想著,順口就說:“真巧,又見面了!”這話裡多少帶著點“咱們怎麼老碰面”的意思,蕭採菲那敏感的性子自是聽了出來,苦笑道:“我也覺著奇怪,對你死纏爛打那會兒想偶遇都偶遇不上,現在看開了放下了,反倒經常偶遇了。”夏維尬笑:“當年你有心栽花花不開,如今無心插柳柳成蔭,是挺有意思的。也來買東西?”“買了副手套,”蕭採菲晃了晃手上拿的一個小小的包裝袋,說:“以前的不知道丟哪兒了,又重新買了一副。你呢?這是買的圍巾?”“是啊,圍巾。你今晚不用上班嗎?”“肯定要上的,我現在就得過去,要不……你跟我一起去?沒別的意思,就是邀請你去那裡玩玩。”夏維看看時間,才7點,就答應了:“左右無事,去玩玩也好。”夜未央離這兒也就800米遠,步行十分鐘左右就到了,夏維不是第一次進酒吧,她上學那會兒有一陣子是經常被石磊拉著去泡吧的,當然,他們去的都是文藝味兒特別濃重的小酒館,喝點小酒聽聽民謠,然後就覺得自己成了屈原也能長聲吟誦一句“抑志而弭節兮,神高馳之邈邈”了。自從上班後她朝九晚五的生活極其規律,跟夜生活基本絕了緣,這一次進酒吧,算是五年來的第一次,而且以前有石磊陪著,現在就她自己。夜未央一年前重新裝修過,舞池拓展了不少,裝飾元素上採用了不少錯位疊加的古典構件,也添了不少惹人憧憬和幻想的關於未來的壁畫,風格上帶了些烏托邦式的神秘,紅色系的主色調又愈顯曖昧,讓人進去後會短暫的忘掉生活中的各種困擾,而沉浸在一時的迷幻紛飛裡。這樣的酒吧環境並不對夏維的胃口,她還是喜歡小情小調的文藝風格多一些,但她想得開,既來之則安之,她得開車,不能喝酒,就讓蕭採菲給她拿了杯果汁。拿著果汁,她讓蕭採菲忙自己的,她找個不顯眼的位置坐下來,一邊咬著吸管一邊打量酒吧裡的人。時間還早,酒吧裡只有二十多個人,自然是女人居多,也有男人,不過三四個,極少。夏維坐下沒多久,就有一位長腿細腰的漂亮姑娘過來找她搭訕了:“美女,一個人?”夏維怎麼看這姑娘怎麼面熟,想了半天終於想起來了:“沈籬!”沈籬詫異地瞪大了眼睛,這麼長時間不見,她早把夏維忘了,夏維只好幫她回憶:“你跟冬落去蛋糕店,然後下了雨,然後我把你們送到車上,想起來了嗎?”“噢噢噢!”想起來了!沈籬連連點頭,又跟發現新大陸似的問:“你來這酒吧……你是……圈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