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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頁

他寧願活動大腫的手腕,讓傷處更腫,也要繼續看。

不知道書裡頭有什麼,一問就說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

什麼事過猶不及,沈斐明顯太愛看書,過年這種大好日子,他居然拿來看書,朝曦想想都氣,書比她還好看?

說起來她特意化了個妝,沈斐這王八蛋居然沒看出來,要不是看在他是傷號的份上,朝曦早就忍不住動手了。

她去附近找沈斐,先問了一下旁人,附近可有書鋪?

路人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告訴她方向,朝曦過去果然找到書鋪,但是裡面沒有沈斐?

???

他不在書鋪,去哪了?

朝曦又問了兩個稍遠的書鋪方向,一一去過,都沒有。

不會吧,逛個街她把沈斐弄丟了?

突然好奇

沈斐這王八蛋太不讓人省心, 就不能老老實實待著?到處跑什麼?

不過她跟沈斐性格不同, 愛好也不同, 沈斐又掛了彩,也不愛那些打打殺殺的事, 玩不到一起去實屬正常。

倆人免不得要暫時分開, 好在沈斐喜靜,有本書就能安安靜靜坐著等她, 要是換個人保不齊已經玩自己的去了, 倆人這街也逛不成,只能不歡而散。

這麼一想還是沈斐好, 朝曦認命去找他。

不在書鋪,他能去哪呢?

朝曦仔細想了想, 沈斐還有什麼愛好?

他除了最愛看書,其實還愛喝茶,鑑玉,和養花花草草。

像個貴族一般, 天生喜好一些優雅的東西,與風裡來,雨裡去的朝曦完全背馳,宛如兩個世界裡的人。

就像天與地, 乍一看不可能接觸, 實際上在遙遠的邊界, 天和地是連在一起的。

正如她與沈斐, 即便是天上的明月又如何, 還不是被她睡到手了。

朝曦琢磨著去茶館碰碰運氣,那書鋪附近正好有茶館,她找沈斐的時候瞧見過,書鋪裡容人歇息的地方很少,過年又熱鬧,到處都擠滿了人,連書鋪也不例外。

沒有坐位,沈斐又體弱,站不了多久,肯定會去找地方歇息。

坐著看書當然比站著看書舒服,沈斐恰好是個十分愛享受的人,不可能委屈自己。

朝曦先回到第一個書鋪,問了店家,有沒有瞧見一個容貌俊美還負了傷的人來過,往哪走了?

沈斐的特徵很好認,先不說氣質這種虛無的東西,光是那張臉看過的人都絕對忘不了,再加上掛彩的胳膊,那麼大的繃帶,瞎子才看不見。

方才來的急,自信沈斐不在這個書鋪,就一定在那個書鋪,所以忘了問店家,如今這麼一說,店家果然點頭道,“瞧見了,往那邊走了。”

人本能喜歡好看的東西,瞧見長得好看的人也不例外,他活了這麼久,還從來沒見過如此俊美的人,特意多看了幾眼,瞧不見人才收回視線,可以十分肯定,“他進了清風茶館。”

清風茶館就是朝曦要去的地方。

朝曦道了聲謝,連忙就要往清風茶館去,店家拉住她,“那地方是相親之地,小公子長得俊俏,若不是為了相親而來,一定不要吃砸來的果子。”

???

“這是什麼意思?”朝曦不解。

店家與她細說,“這不是過年了嗎,往常規定父母之名,媒妁之言,女兒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是沒有資格選自己喜歡的物件,只有這幾天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