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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頁

他天生便有過目不忘的本領,看書如此,看招應當也是如此,每天跟她對弈,不是給她練手,是讓她當他的對手。

難怪最近幾天總是瞧見他出現在附近,只要稍稍一找,便能發現他在看著她,面上帶著笑,偶爾她使了個厲害的招式,這人還會拍拍手,跟鼓勵似的。

朝曦越發賣力,在他面前使一些很難的招式,平時絕對用不上的那種,如今想來沈斐肯定是故意的,就是為了引她多用,好多學。

他給她選的那把弓,根本不是給她的,是給他自己用的。

這個混蛋,腦子好使就能隨便耍人嗎?

說好的帶她一起上戰場,又臨時爽約,還騙她,弄了些亂七八糟的障眼法。

也不知怎麼地,鼻尖一酸,眼中不受控制模糊起來。

所有人都說他是為了利用她才給她選了那把弓,朝曦努力相信沈斐,可流言蜚語太多,跟真的似的,一直說一直說,慢慢的朝曦也覺得事實就是如此。

沈斐想利用她,引開赫爾辛德,朝曦表面假裝不在乎,其實心中可失落了,憋著一口氣,難受得緊。

她愣了好久,恍惚發現自己又一次沒有信任沈斐,沈斐明明說過的,一定要信他,可她總是不長記性,聽信了別人的讒言。

根本沒人瞭解他,便胡亂傳,每天在她耳邊說,讓她防備著點沈斐,別被他賣了還幫他數錢。

以一副過來人的身份這麼說,朝曦不知不覺被帶偏,真的藏了一點點防備對待沈斐,沒有跟他攤開了說,讓誤會一直誤會下去,直到昨晚上沈斐那番話。

簡簡單單便試出她又一次沒有相信他,他心裡怕是比她還難受,可依舊強顏歡笑,給她過生辰,喂她喝下摻了藥的酒,然後大半夜黑燈瞎火,孤身一人帶著兵馬攻打元軍。

元軍與大順之間有一條交界線,兩方人誰都不能越過這條線,四周都有兵馬駐紮,沈斐為了不讓她懷疑,催的不緊,等她吃完麵才喝酒。

朝曦身體太好,對這種藥有些抗體,大概一個多時辰才出現反應,那時的天約莫亥時,一個時辰後是四更左右。

她起的還算早,日頭剛露出個頭,最多不過辰時,也就是說沈斐才出發了三個時辰。

畢竟是打仗,帶了那麼多人,穿盔戴甲,整隊都需要不少時間,又要尋一個好的偷襲時機,元軍強悍,攻陷元軍的陣營又需要不少時間,搞不好現在沈斐與赫爾辛德還沒打起來。

朝曦還有時間,她也不猶豫,連忙去了馬窖拉來一匹馬,隨便找了個人指路,當即馬蹄飛濺,沿著地上的痕跡,朝元軍的陣營跑去,手裡拿著沈斐的大劍。

那把劍是沈斐為了試探她的功夫用的,隨手擱在帳篷裡,一點不珍惜,朝曦的弓被他拿走,沒有武器,只能暫時使使。

那劍拿在手裡,意外發現重量和高度於她而言剛剛好。

使棍的少女更喜歡這種長劍,兵器嘛,一寸短,一寸險。

朝曦一路緊趕慢趕,心裡只有一個想法,希望沈斐與赫爾辛德還沒來得及交手,她能趕上!

她的願望落空,大順的兵馬已經攻破元軍的防線,元軍瞧見不妙,沒有選擇硬碰硬,而是像往常似的,邊打邊退。

他們佔據天時地利,越是往裡,位置越高,加上天冷,大順這邊很快就會出現呼吸困難,噁心,難受,冷,等等不良反應,所以要在他們跑回老巢前攻下他們。

沈斐原來攻過元軍的老巢,只不過使了暗度陳倉的計,那時元軍在邊疆攻打鳳凰山,他們繞過鳳凰山,幾乎沒碰上厲害的軍隊,加上天氣還不是特別冷,又速戰速決,機緣巧合下一路奔去了元軍的中心位置,還搶了他們的糧草。

現在不太可能做出那樣的壯舉,天氣太冷,走到半路起碼倒下一半,所以只能速戰速決。

赫爾辛德一直沒有出現,幕後指揮,沈斐也不著急,讓人驅馬狂奔,追上元軍,從兩邊包餃子似的將元軍夾在中間。

赫爾辛德終於坐不住,手拿一把五尺多長的巨劍砍來,那劍實在是重,又快,只要撞上,能直接將人攔腰斬斷。

他一路行來,幾乎沒有對手,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邊殺人邊大笑,說大順都是卵蛋,沒有一個人是他的對手。

那笑刺耳異常,聽得人耳目赤紅,卻拿他沒有辦法,只得任他囂張得意,笑聲肆意充斥在整個戰場,也不知怎地,那笑戈然而止,隨後響起赫爾辛德的大怒聲,“誰他孃的偷襲老子!”

方才一根箭破空而出,驀地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