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02頁

朝曦訕笑一聲,“我不是沒學過嘛。”

其實學過,李安生教過她,可惜只教了幾天,中間還摻雜了彈琴寫詩,以至於朝曦連皮毛都沒學會。

沈斐撐起身子坐起來,與她面對著面,手握住她的手,反面教她畫畫。

朝曦這面是正面,沈斐反著教她。

朝曦登時瞪大了眼,“沈斐……”

好厲害啊,反著教她畫畫,關鍵畫的線條優美,一條線往下,到底角度不同,朝曦先畫頭髮,沈斐先畫下巴,勾勒出臉型,然後才是五官。

畫的越多,模樣與沈斐越是不像,“沈斐,你把自己畫醜了。”

沈斐不語,依舊握著她的手繼續,不多時一張臉顯露出來,不是沈斐,是朝曦。

朝曦眨眨眼,還停留在吃驚中。

因為這張紙她畫了一面,沈斐再畫用的是另一面,兩面的折加,顯得臉有些扭曲,畫好朝曦才認出上面的人是她自己。

畫墊在沈斐的奏摺上,還沒幹的筆跡印在奏摺的表面,沈斐抽出來,赤腳下地,走到桌邊拿了上面的帕子擦了擦。

地上鋪了毛氈,很厚,屋裡也燃了火盆,溫度不算低,所以朝曦沒管,還拿著畫翻來覆去的瞧。

反面畫畫啊,太厲害了,李安生都做不到,沒有想到,沈斐居然還隱藏了這門手藝,他以後要是不當王爺,光這門手藝也足夠養活他。

等等,王爺畫的畫,會不會有人願意花錢買?

朝曦忍不住動了心思,不過這副畫上畫的是她自己,賣出去怪不好意思的。

“沈斐,你畫畫真好看,再給我畫一張好不好?”真誠臉。

沈斐在清洗毛筆,先擱在筆洗裡沾了沾,又放在筆灌裡清了一遍,然後掛在筆架上,格外講究。

“沈斐!”朝曦整個人撲來,“畫一幅唄。”

沈斐指了指桌邊的銀筒,“都在裡面,自己去拿。”

那銀筒鏤空,很大,是路途遙遠不方便帶花瓶,專門做的,用來放畫卷,裝沈斐閒時畫的畫。

他這人很雅,文房四寶幾乎隨身攜帶,去哪都不忘,若是心情好,或是僥倖瞧見哪片風景靚麗,當即揮袖畫下,收進他的畫鏤裡。

朝曦不是第一次瞧見他作畫,原來在山谷時沒有文房四寶,他便撿根樹枝,以地為布,一筆一劃將山,將水,盡數展現在地上,還不讓人看,如果有人打擾,或是朝曦走近,這人便會用樹枝掃亂,叫朝曦看不出原樣來。

不過偶爾還是能瞥見一二,可惜山裡條件簡陋,文房四寶又貴,光是一張紙都要好幾文錢,好一點的幾兩都有,吃不消,從來沒給他買過。

沈斐自己對自己倒是大方,尤其是這方面的花銷,用的筆和紙,瞧著就跟別人的不一樣,賣個十兩銀子應該可行。

朝曦展開畫瞧了瞧,都是些山啊,水啊的畫,有一副畫的是雪景,壓的枝頭彎彎,沒有人,只一排腳印像是剛被人走過似的,畫的很細,連鞋底的紋路都畫了出來。

北方有一種專門用來爬山的鞋,鞋底與平常的平底不一樣,專門刻了凹凸不平的齒輪,防滑用的,這種鞋底高,不用擔心下雪天鞋子踩溼,朝曦就喜歡穿這樣的鞋,本來就高,穿上更顯高,這也是一直沒人懷疑她是女孩子的原因吧。

“沈斐,這個腳印畫的是不是我啊?”朝曦比了比自己的鞋底,又看了看畫,果然一模一樣。

這邊潮溼,全是泥巴,穿平底的鞋滑是一個問題,還容易弄溼足襪,朝曦已經堅持穿這種鞋好長時間,有兩雙,她替換著穿。

“嗯。”沈斐隨口應道。

他這麼說,那這副畫朝曦還真捨不得賣,自個兒留著,拿了另一副山水畫出去,一個上午都沒回來。

沈斐看奏摺看的累了,出去轉了一圈,依舊沒瞧見人,中午朝曦才露面,一過來便將十兩銀子拍在他的桌子上。

“沈斐。”朝曦直言道,“我把你的畫賣了。”

沈斐挑眉,“就賣了十兩?”

“當然不是啦。”說起這個朝曦有些自豪,“我本來只打算買十兩的,不過想著大家肯定要還價嘛,就提高了一點,開價二十兩,沒想到還真有人買,價都沒還。”

賺到錢朝曦很高興,“畫畢竟是你畫的,咱倆平分,你十兩我十兩,不算欺負你吧。”

沈斐數出五兩出來,另外五兩推還給朝曦,“我畫這副畫只用了半柱香時間,紙和筆不值錢,要五兩就夠了。”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