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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出聲朝曦險些忘了,這人的手還在流血,披風沒有沈斐重要,而且他愛乾淨,被別人用過的披風,絕對不會再披第二回 。

曉得他毛病多,手剛給別人處理過傷口,還留有血漬,先洗了兩把才去給沈斐清洗傷口,上藥止血。

沈斐手腕上的傷有點嚴重,差點將筋咬斷,如果真的被他咬斷,沈斐這隻手也差不多斷了。

不是說喜歡嗎?喜歡還下這麼狠的手,留下深深一排牙印。

朝曦突然想起原來在山谷時,她總愛在沈斐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跡,比如用藥香掩蓋住沈斐原來的體香,又或是給他……

總之目的都是為了在他身上留下痕跡,好讓他一輩子記住自己,這人該不會也有這種想法吧?

朝曦摸著那裡有點不甘心,又去打來水,給沈斐洗了一遍又一遍,還是覺得不舒服,沈斐披風裡的衣裳都亂了,不知道有沒有被那人碰過,不行,身上也要洗。

她立馬去燒水,水燒回來被折騰了一天的沈斐窩在床上睡著了,朝曦把他弄起來,脫光抱在輪椅上,從頭洗了兩遍,這邊的水剛用完,水月姐姐那邊的水燒好,又洗了兩遍,搓的沈斐渾身都是紅的,他困得不行,一連問了朝曦好幾遍,“朝曦,還沒有洗好嗎?”

朝曦突然發現自己也得了過於愛乾淨的毛病,洗了五六遍,還是覺得不夠,又洗,直到水月姐姐說沒柴火了才停下來。

沈斐已經被她搓破了皮,全身溼答答的坐在輪椅上,許是疼,手儘量覆在受傷的地方,不讓它浸水,洗了七八遍,不浸水是不可能的,朝曦又重新給他上了藥,包紮起來,擦乾穿衣裳,然後在枕頭上鋪了大些的浴巾,用來擱他的頭髮,還是溼的。

大冬天的,洗了這麼多次,沈斐似乎被她洗生病,面色呈現不正常的潮紅。

朝曦摸了一下,額頭有些發燙,剛洗完澡,用的是熱水,不太準,第二天才知道。

還是擔心生病,想了想去把沈斐帳篷裡的被子也拿過來,自己用不著,全蓋在沈斐身上,似乎有些熱,沈斐半夜掙扎了一下,很快又安靜下來。

朝曦還沒睡,順手摸了一下,嗯,沒什麼大毛病,有些著涼,最近沒有供血,加上一天吃四頓,胖回來不少,身子養的差不多,又是用熱水洗的,雖然確實洗的時間比較長,不過沈斐現在沒剛來時那麼虛弱,不是大礙。

他的身體每天都在康復,強壯,照這個速度過不了多久就可以取藥蠱了,這玩意在他體內浪費,不如留給她物盡其用。

朝曦守了他小半個晚上,後半夜熬了一碗薑湯,捏著鼻子給這人灌下去,水有些燙,這人喝完出了些汗,在被子裡捂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醒來。

不是自然醒的,是被腿上的寒意凍醒,自從腿受傷後,即便被朝曦用九鳴針法治好,還是留下了後遺症,一到下雨天,或是下雪,腿便刺骨的疼,用手一摸,涼的像冰塊,尤其是膝蓋位置。

沈斐坐起來,揉了揉膝蓋問走進來的朝曦,“外面是不是下雪了?”

朝曦挑眉,“嗯,你怎麼知道?”

“你掀簾子的時候我看到了。”

朝曦明顯不信,“別騙我了,昨天我跟你一個被窩,你都把我凍醒了。”

他倆雖然平時睡一張床,不過不蓋一個被子,朝曦火氣旺,耐凍,冬天一床被子就夠,沈斐明顯不行,最少兩床被子,昨天蓋了三床。

倆人睡不到一起去,除了剛開始沈斐挨凍了兩天,後來便自覺抱了兩床被子過來,一直放在朝曦的地鋪上,佔去了大半的位置,朝曦頗有怨言。

總覺得沈斐像個瓷娃娃似的,脆弱,易碎,她要好好照顧著,明明瞧著弱不禁風,除了那張臉和身材,還有頭腦之外沒別的優點,就是很多人跟她搶,女的倒也罷了,連男的都搶。

朝曦忙死了,時時刻刻都要注意著他,生怕被人擄了去,這些外在的隱患大不了以後走哪都帶著沈斐便是。

關鍵還有內在的隱患,沈斐的腿絕對有問題,寒成那樣也一聲不吭,是想廢掉還是怎麼地?

“多久了?”難怪他明明腿好了還是會時不時坐輪椅,不是偷懶,是因為天太寒,凍的腿站不起來。

“從我的腿有感覺開始。”

那就是去京城之前嘍?

這麼大的毛病不告訴她,活該疼成這樣。

“過來喝藥。”沈斐快成了病秧子,三天兩頭喝藥,就沒有斷過。

這地方他也不能待了,山裡本來就陰,又下了雪,潮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