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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頁

沈斐搖頭,“你去,我這裡還有事。”

鏡花點頭,折身從帳篷裡退了出來,立馬去了河邊,看朝曦與大家力拼。

平安佔了很大優勢,首先個頭大,其次智商高,相當於歲的孩子,已經有些懂事,知道朝曦說了什麼。

朝曦棍子剛扔出去,還沒來得及吩咐,這廝以為在跟它玩,飛一般奔了出去,去追棍子。

反觀其他人養的寵物,有送信的鴿子,殘狼部隊的狼,還有搜查的犬,都算訓練有素,就是沒平安聰明,也沒平安會玩,與主人親近也是親近,可惜還達不到平安與朝曦的地步。

朝曦養平安幾乎當成小孩子養,會跟它說話,偶爾教它認字,難的認不出來,一二三四知道,能指出朝曦的名字,普通的動物根本做不到。

本以為這回十拿九穩,誰料平安那廝出去後就沒有回來,其它鴿子和狼犬都已經打道回府,它還沒有一點動靜,朝曦不放心,過去找了找,在一處草叢裡發現,這廝趴在地上,一點一點接近旁邊的樹。

不用看也知道,那樹上肯定有馬蜂窩,只有馬蜂窩能吸引平安的全部注意力,連她都忘在腦後。

吃貨腦海裡只有吃,以吃為先,其它的都排在後面,既然被它發現蜂窩,絕對不可能錯過。

中午飯點,鏡花端著小菜進了馬車,先是行了一禮,後將飯菜擱在桌子上,“公子用膳了。”

沈斐放下筆,往她身後看去,“就你一個人?”

鏡花頜首,“朝曦姑娘說她跟平安在外面吃,讓公子先用膳,不用等她。”

沈斐低垂下眼,沒說什麼,只歪頭掀開簾子朝外瞧了瞧。

隊伍很長,人也很多,三三兩兩聚在一起,唯獨沒有朝曦和平安。

“知道了。”

他嘴上說知道了,實際上並沒有動筷,反而拿起筆,又繼續低頭寫了起來。

鏡花知道他不死心,還想等朝曦姑娘,可朝曦姑娘陪平安在山林中掏蜂窩,一時半會回不來。

怕公子擔心,特意讓她瞞著公子,其實瞞也沒用,她去找朝曦的時候,朝曦已經被蜜蜂蟄了個大包,在脖子上,很明顯,公子一眼便能瞧見。

朝曦姑娘說她有辦法瞞著,鏡花只好配合,希望朝曦真能瞞得住。

事實上根本瞞不住,鏡花來找她的時候,她剛掏了個開頭,等整個蜂窩掏下來,不僅脖子上中招,手背上,臉上,連耳垂位置也被蟄了一下。

及時抹了藥,腫的沒那麼厲害,她這還是用了火把,提前撒了藥的原因,平安赤手空拳去打蜂窩,蟄的更慘,整張臉都是腫的,皮太厚,給它抹了藥進不去,腫得比朝曦厲害。

朝曦怕被沈斐看出來,消腫的藥拼命往臉上身上塗,抹了一層又一層,在腫塊沒有擴散前制止,這才瞧著比平安好看,要不然也跟平安一樣慘。

倆人掏完蜂窩,當即帶著逃去一邊分吃,你一塊,我一塊。

這塊蜂窩很大,不想讓平安一次吃太多,朝曦那半其實是為了給它儲存起來,也是刻意在培養它不要吃獨食。

吃獨食是很惹人厭的,朝曦剛開始養平安的時候沒少被它氣到,後來每次出行,無論得了什麼,都會跟平安平分,就算做不到平分,自己也會留一點,讓它意識到平分才是王道,要不然就不是乖小孩。

平安開始接受不了,後來才慢慢改變,它在軍營裡這麼受歡迎,大概也跟它與別的動物不一樣,懂得分享有關。

旁人給它一塊肉,它分半塊還給人家,旁人給它一個肉,它自個兒吃完絲毫不管別人,自然是前者更得人喜歡。

總之這個習慣要好好保持。

平安那一塊刻意掰小了,幾口被平安吃完,纏著她還要,朝曦包進油紙裡,裡三層,外三層捆了好幾圈才塞進懷裡。

這種沒有加工過的蜜很稠很稠,根本不用擔心它流出來,只要別壓著便是。

傍晚時分,隊伍再一次停下,和中午為了吃飯暫時駐紮不一樣,這回是要住上一夜,很幸運,他們找到了鎮子,鎮子上有客棧。

不用駐紮在野外,意味著不會有人找朝曦幫忙扎帳篷,有鎮子說明有街,朝曦那個性子,肯定會跑出來玩。

她在軍營裡沒什麼玩伴,除了找沈斐,幾乎沒別的選擇,沈斐換了身普通的衣裳,半靠在床上等,一直等到晚飯時間,朝曦也沒回來。

鏡花像往常似的,端了飯菜進屋,剛要擺在桌子上,沈斐先出聲,“我不餓。”

怎麼可能不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