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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頁

回京城時明後幾乎一手遮天,還是沒能殺了他,一招金蟬脫殼,引出背叛者,還扳倒了明後。

最近又殺了赫爾辛德,要說旁的都使了陰謀詭計,殺赫爾辛德可是真刀真槍?

用陰謀詭計,說明他腦子好使,真刀真槍的打,說明他功夫不錯,這不就是傳說中的文武雙全嗎?

哪裡有一點點的弱?

朝曦努力改變自己對他的看法,不能再把他當成脆弱的花瓶,要不然她一輩子都別想瞭解沈斐,沈斐是多變的,不止一個模樣。

“寺廟問到了嗎?”朝曦臨走前告訴過他,想找個寺廟幫他祈福。

“沒有。”朝曦搬個板凳坐他旁邊,倆手一攬,抱住沈斐的腰,“你可以假裝中毒的,為什麼來真格的?”

沈斐失笑,“演戲要演全套。”

說的也是,萬一被人拆穿,那可真是尷尬,雖然一般情況下沒人敢質疑他,不過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唉……”朝曦幽幽嘆口氣。

“怎麼了?”沈斐問。

“有傷肯定會留疤的嘛,你看看你身上,都多少疤了。”赫爾辛德那一劍不用說了,十成十會留疤,面積太大不好處理,只能等長好的時候再看。

還有一些七七八八的小傷口,光這次就倆,一次沈斐用暗器捅的,一次朝曦拿刀割開的,用來抹解藥。

不過她切的有分寸,不會留疤,暗器留下的傷口細心抹藥慢慢會淡,就赫爾辛德刺的那一劍,成了朝曦的心病,每次看到都會唉聲嘆氣,心裡不得勁。

“傷疤在我身上,你嘆什麼氣?”沈斐不解。

朝曦當即瞪眼,“說的都是廢話,每天看到的人是我,我能不急嗎?”

還好在背後,前胸看著還是那麼好看,就沈斐轉身的時候,或是用手去摸能摸出疤痕。

沈斐表情無奈,“朝曦,你的腦子裡裝的都是什麼?”

還能有什麼,留了疤就不好看了,不好看朝曦——嫌棄。

她眼神太明顯,沈斐瞧了出來,本想說她兩句,半路作了罷,改口道,“我以後會注意,儘量不受傷,不留疤。”

這樣才對嘛,難得他有這個覺悟。

“還要配合我抹藥。”

這條十分關鍵,沈斐不喜歡那些油油膩膩的東西,抹上他不舒服,有時候會偷偷洗掉,或是用方巾擦掉。

“我要是不配合隨你處置。”

朝曦心情這才好了起來,老早便琢磨了很多想法,一直沒機會用上,得了他的肯定回答,當即決定實踐,配一些美容養顏,祛斑消疤的藥膏。

最好不會油不會膩,賣相看得過去,聞起來香香的那種。

自己用的東西,朝曦通常隨便裝在茶碗裡,味道也不太好,一股子藥味,被沈斐嫌棄了不是一回兩回,朝曦深受打擊,這回特意去了很遠的地方採了梅花,用梅花調製。

沈斐跟她一起去的,他身體太差需要多走動走動。

朝曦有時候忙,自己走不開,也會特意吩咐他山上山下,集市上帶些東西回來,主要目的是為了鍛鍊他,其次自個兒省兩步路。

不過她很快發現完全沒有省到,還將自己氣個半死。

沈斐這廝平時聰明的不要不要的,十個朝曦也鬥不過他,但是在別的方面委實像個笨蛋。

叫他買塊乾淨的凝脂,當真只買一塊,指甲蓋那麼一點,能幹什麼?

開始以為是意外,後來發現是這廝太懶,她說買一塊,打死不多買一塊,她說上山摘兩根青菜,這廝真的就摘了兩根回來。

一根不帶多的,他難道以為兩根菜能炒一盤出來?

一個驚喜

其實在別的方面還好說, 比如說讓他練功,就老老實實的練,叫他跑腿去山下買吃食,還會多買幾樣,唯獨摘菜方面,不喜歡把手弄髒。

山上缺水,這一髒要髒一路,就十分不情不願, 除非朝曦在旁邊監督, 眼看著他摘。

那個凝脂也是, 說白了就是動物脂肪,熬成一鍋,凝固後變成脂, 這廝最不愛這個, 瞧見就十分難受。

天氣冷, 平時喝湯的時候只要稍晚一些, 碗的邊緣便會堆積出一圈白脂, 看不見沈斐也不說什麼, 看見了真的打死也不喝。

問他什麼原因他也不說, 就是不喝,還需要朝曦暗暗觀察,一點不省心。

唯一的優點是聽話,喊他摘個一籮筐菜回來,即便再不情不願, 還是會摘,下回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