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筆重了幾分,筆尖戳破了書頁。
作者有話要說:
劇情需要,謝絕推敲細節。
冷靜
火神大我需要冷靜一下。
一旦想到橫谷萬櫻正輕飄飄地踩著自己,他就覺得手抖。
這樣下去別說刷作業了,連字都寫不清楚好不好!
她是故意的?還是不小心的?
火神大我的神情變化莫測,最終,他直直地站了起來,僵硬地說:“我出門打籃球,晚飯我會回來做的。”
說完,他逃也似地離開了她的身邊,低著頭撿起了籃球、運動挎包和外套,出了門。
看著他飛速離開的背影,橫谷萬櫻眨了眨眼睛。
她有那麼可怕麼?
是逼得太急了麼?
果然是因為太久沒有戀愛,又渴望來一場非同尋常的浪漫戀情,所以自己才會那麼主動麼?
火神大我離開家門,去了街邊的籃球公園,然後獨自和籃球待了一個下午。最為喜愛的運動,讓他不再斷斷續續地想起橫谷萬櫻。直到日頭西落,一身大汗的火神才朝家的方向走去。
他把外套系在挎包的帶子上,一手託著籃球,開啟了家門。剛剛經過運動的他,脖頸和額頭上都沾著汗水,結實的胸膛不停地起伏著。
“誒……這個行李箱是?”火神盯著鞋櫃旁出現的行李箱發呆。
“哦,是我的。”萬櫻從膝上型電腦前抬起了頭:“趁著家裡沒人,回去取了行李。這樣子,去機場的時候就不用再接道回家了。”
火神放下了籃球,心裡有著莫名的滋味。那個行李箱彷彿在提醒著他,橫谷萬櫻肯定會離開這裡,他們兩人的相遇,不過是一段短暫的緣分。即使這幾天過的香豔無比、滿是誘惑,也只是萍水相逢的巧合罷了。
火神竟然覺得有些不甘心。
萬櫻看著他的模樣,問道:“打了很久的籃球嗎?竟然是這幅滿身大汗的模樣。”
提到籃球,他頓時有了精神:“是的,練習了一下投籃的技巧。”
“你喜歡籃球啊!運動男孩是高中時期的我喜歡的型別呢。”她轉著手中的筆,微笑著說,面上浮現出了幻想之色:“我十七八歲的時候特別喜歡那些在運動場上比賽的男孩們。”
她沒有化妝,精緻的面容竟然多了幾分少女的可愛。
然而,她的面孔雖然漂亮,但是對於火神來說,他最想觀察的永遠是她的腳。
小巧可愛的腳趾,搭配著豔麗旖旎的紅色,讓他產生想要捏一捏的衝動。
將奇怪的念頭排出腦海,火神衝了澡,隨後繫上圍裙在廚房裡開始忙活。向來獨居的他很擅長打理生活,年紀輕輕便已經有了不錯的廚藝。他準備的晚飯,讓橫谷萬櫻也讚不絕口。
“一直在吃意麵啦雞胸肉啦比薩啦這些東西,確實很膩味啊。我住的地方,料理餐廳的味道又很奇怪。據說為了迎合當地人的口味,廚師特意改了口味。……火神的廚藝可真好啊。”
飯後,萬櫻自告奮勇地收拾碗碟。她赤著腳在水槽前走來走去,靠牆而站的火神便忍不住低頭,用視線跟著她的腳一起走來走去。
“火神。”她一邊擦著碗一邊轉過頭,問道:“我的腳有這麼好看嗎?”
火神微微一愣,隨即緊張地開始構思藉口。
完了完了被發現了,她會不會報警?說自己騷擾她什麼的……
———咳———
火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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