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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5頁

萊克斯的視線停留在超人身上。

無比清晰地,他說:“也包括我。”

……

有些人說超人對大都會的意義從來都不僅僅是一個超級英雄,他不僅僅是那個道德範本,不僅僅是文明的輝光,更不僅僅是一座照亮前路的燈塔。

對大都會人來說,超人也不僅僅是一個親密的朋友。

他是以上所有的集合體,但要排除會讓人覺得超人與他們之間的距離太過遙遠的概念,排除所有人們覺得超人完美無缺的思維。

這個外星人在大都會花費的時間和精力都太長了,提起他的時候人們總是抱怨:

“那傢伙又弄壞了我的招牌,這已經是第三次了!難道把店開在急轉彎附近是我的錯嗎?”

“他總是把我的車扶正,但是又不肯好好地扶,都颳著漆了。”

“我的小女兒很喜歡超人,因為她從樓上跌下來的時候他接住了她,還幫她梳好頭髮……真該死,從那以後我要是不給她梳好頭髮,她能哭上一兩個小時。”

“他飛得太快了,折斷了我的樹枝。”

“實話說,他有點粗心。這已經是他第七次把巧克力粉滴在我的窗戶上了!我就知道我不該住在大都會最好的冰淇淋店附近!”

超人是個好人,大家一致同意這一點——但有時候超人也真的挺煩人的。

“你們知道我有點粗心,有兩次我出門的時候忘記關掉煤氣,結果第二次我回家的時候,超人就在我的窗外,雙手抱胸,跟我說‘老兄,趕快找個女朋友管管你吧’。這叫什麼話!我要是能長成他那樣,我還愁找不到女朋友?”

“我的貓爬上樹好幾次都被他救下來,然後超人送了我一把寵物用的指甲刀,說‘試試這個,能讓她學會遠離大樹’。”

“不會有人比我更倒黴了,我只是偷了一個錢包而已,就被超人弄到了兒童福利院去做義工……總負責人不肯放我走,因為我是超人送過去的。”

他們嘟嘟噥噥,搖頭嘆氣,說起超人的時候總是帶著不滿,但又顯得很甘願。

距離那件事已經過去了將近三年,但這個城市看起來和三年前並無不同。

到處都乾淨整潔,到處都是歡聲笑語,路上飄蕩著棉花糖和咖啡的香氣,只是天空中再也不會有耀眼的紅披風飛過——倒是有不少萊克斯集團的機器人在四處巡邏,兢兢業業地維持著大都會的秩序。

大都會人差不多已經習慣這樣的生活了。

超人的離去其實並未產生太大的影響,日子還是照樣過。

如果非要說有什麼?那也是有的。

招牌再也不會壞了,停歪的車依然歪著但不會被刮掉車漆了,小女孩已經學會自己梳頭了,樹枝再也不會因為有人快速飛過而折斷了,窗戶上再也不會莫名其妙地出現巧克力粉了。

麻煩都消失了。

但每一個人都沒有變得開心。每一個人都很難過。

那個挽救了你的生命的人當然會在你的記憶中十分深刻,但沒有人會一再回憶自己的救命恩人的。生活終究會迴歸正常,也終究會被各種瑣碎的小事填滿,人們不會每天都回憶挽救了自己生命的人,但人們會懷念那個每天都從自己的窗前飛過的人,那個總是給自己帶來快樂和麻煩的人。

超人。

只有大都會人知道他究竟是誰,因為在其他的任何城市,他都只是一個超級英雄,他和災難一起出現,也和災難一起離開,在某些人眼裡他甚至就是災難的化身;只有在大都會,他時時刻刻都在。

他在這裡生活,也在這裡離開。

所以,如果你要問時隔三年之後,大都會人是否還記得超人?

他們記得。

他們記得超人,就像記得樓下那家開了好幾年從不關門味道鮮美的早餐店。他們記得超人,就像記得門口那個總是害自己踉蹌著差點跌倒但又總是懶得修理的裂痕。

卡爾設想過很多種出場的方式,如果可以的話,他更想讓自己的出現更戲劇化一點,倒不是為了出風頭或者彰視訊記憶體在感,只是……一個輝煌的出場總是能有效地轉移人們的視線的,對不對?

然而他在大都會市裡閒逛了許久都沒有碰到需要他出手的事情。

他漸漸在熟悉的氣氛中放鬆下來,快活地飛到了他最喜歡的那家冰淇淋店門口,店主還是那個熟悉的頹廢男人,抱著自己的吉他坐在門口,強迫客戶們聽他唱走調的破歌。

卡爾排到了隊伍末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