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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民間故事重演(七)

行!若是她?不論何人來,都不喜!她就是一直留在咱們身邊,不嫁又如何?我們要是強制性的安排了,女兒這日子過得不好,反而會埋怨咱們這三個老東西。

姜阿孃:是極,兒孫自有兒孫福。只待女兒遇見良人,便會成家立業。我們要好好活著,看著就行,看著女兒越過越好。

孟阿爹:孩子會越過越好的,你莫不是忘了?仲姿出生之時的神蹟了!她呀?還被人稱之為小神女呢?

姜阿爹:老孟啊,是你忘了!當時我夫人不在,我夫人後來知道,還是透過我口述知道的。

孟阿爹敲了敲自己的腦袋:哎,真是老了,老了!真是忘性快。

姜阿爹:是啊,咱們得服老了!我們已年過五十(古人的五十歲),半百年華!未來是年輕人的天下了!我們呀,別給她添亂了!咱們還能活幾年呀?至多不過20載!她想做就去做,只要在咱們的彌留之際,她能回來就行!至少咱們在病床前,能見上她一面呀,我便知足了!人得知足常樂,吃虧是福啊。

孟阿爹:都說久病床前無孝子,這話我不信。我自己養大的孩子,我心裡清楚,心裡明明白白!她的小心思,我也能摸的一清二楚,她向來良善,是一個不從口中說出良善話的善人,她只是刀子嘴豆腐心,她沒有壞心思的。我們病死前,她一定能回來,她不會子欲養而親不待。

姜阿爹:嗯!自家孩子,自家知道。管他人說的那麼多,幹什麼?你心裡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如何嗎?再者說,世上還有面噁心善之人呢?你一定要說這樣的人,是壞人嗎?這不一定是壞人。能保持面善心善的人很少,因為容顏都是上天和父母的遺傳效能給的!但也有面善心惡之輩?(如下言)

木溪硯:孩子的秉性都是父母教的,作善作惡都跟父母有直接關係,請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別讓孩子有了傷人之心,作孽之舉!否則,人在做.天在看,您老可別洋洋得意了!人不收你,自有天收。人不收你,只因為你太髒,是孽畜,而非人生的玩意兒!從品德上說,能做出殺人之事的孩子,他能是什麼善良的?我雖不知道原情,不知道一切的發展事項,只從新聞上得知了,寥寥數語的解釋說明,不是很詳細。但我知道受害的那個孩子(受害者),長期受到霸凌,他才13歲,他(王子耀)做錯了什麼?你們三個(加害者)要殺了他,他回去還要幫奶奶賣蘋果呢?(忍不住了,想發聲!請關注事態發展,關注公審結果,此事對社會各界.公眾的影響力也很重大!請中央給出決策結果!當然最近還有一個事件,是一個13歲的男孩猥褻性侵一個8歲的女孩!天理昭昭,疏而不漏!有些案子不能因為犯事人的年紀小而放過,他知道他現在犯法?社會各界會選擇容忍.原諒他,因為不到14歲不予立案。請不要仗著年紀小說事,他已知是非對錯!請重視校園暴力.校園欺凌.青春期的孩童性發展,請重視!別再讓我們的孩子經歷這些,求求你們了!90度鞠躬)

木溪硯:我不知道我發出來會不會被封?被舉報?封書,封號,甚至是公安局諮詢,因為這裡面提到了中央!我不知道我這個算不算是引導,還是什麼妖言惑眾?

木溪硯:可我願意承受這個後果,不是在吃人血饅頭,只是發我應該發的聲!我本可以不發聲,但萬一就差我一個呢?我終究還是心軟了,忍不住了!要發聲!

木溪硯:我發自肺腑的希望,此案能夠打贏,一定要贏!希望不會再有人阻攔臧梵清律師代理此案,受審此案,拜託!還希望臧律師能為受害人小子耀,辯護成功,迎來我們希望的那個結果,法律不能向不法讓步,法律不可退步!退一步就是千千萬萬個孩子的生命,退一步就是千千萬萬個孩子遭受校園霸凌,乃至失去生命。

(但是我能保證我沒有造謠,我看的是社會新聞,因此我只是進行了寫實的傳播,不是用這事件來牟利?我不願吃這人血饅頭,因為那是這孩子的鮮血!我迫切的想知道此事件的真相,請還孩子一個真相!雖然我在書裡施加了壓力,但是這是我唯一能用的方式途徑了,我沒有用我的快手作者號,評論對這個事兒的一切文字說明,或是進行快手作品釋出,都沒有!我不想別人因為我說這個事兒,來看我的書,若是我發作品了,別人都因為此事來看我的書,那就可以說是在吃人血饅頭,我不要這樣,也不想這麼做!我知道我說的一切話語,都會跟我的書有直接關係,人都會代入,例如--這作者在快手裡說了(評論了)一些這樣.那樣不好的言論.話語,她好像跟我對她的認知(第一印象的濾鏡)不一樣,這是否可以說明她是當面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