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他們就可以吃上一頓肉,還可以把皮毛拿到很遠的集市上去賣,得點錢買皮影用的東西,包括紙。因為每一次抓一隻兔子就要用掉好幾個紙人,晚上回來的能有兩個就算非常幸運了。為了不引起懷疑,他們抓兔子的時間間隔的非常長。他們村子裡的人一般半夜都不會出來,所以沒人碰見過這樣的事,對於野兔的來源,都覺得是他這個孫子抓來的。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到一個月前。一個月前,一夥五大三粗的男人出現在村子裡,說是來旅遊的,結果都跑到村民家裡住了。那幾個男人也是一起來的,最後借宿在他們家,吃喝全是要好的,把他們家的餘錢都弄得差不多了。趕又趕不走,他才十五歲,爺爺也這麼年邁,壓根不是他們的對手,只能忍著。家裡的菜沒了,肉也沒了,這時候只能讓紙人去抓,還必須得瞞著才行。文生聲音帶著哭腔:“……那天晚上,我跟爺爺在後院的一間小房間畫紙人,等一個紙人畫了眼睛,活起來後就讓它去山裡抓野味……誰知道會被其中一個人看到。”寧檬能想象的出來,尋常人看到這樣的事情,要麼是害怕的跑了,要麼是要利用這些事情,很顯然那群人選的是後面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