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長電腦的人,讓他查出這個“有時間去哪裡逛逛”到底是哪裡人,而他自己喊醒了局裡值班的幾個人,帶隊去了那片區域。發現兩個受害者的地方都位於市中心的邊緣,這裡單身公寓和公司混雜,人員來往較多,因為小混混的緣故,監控基本每隔幾天就要換一次。前兩次的監控都沒有拍到什麼。這條人民路雖然白天人流量大,但晚上就比較少了,偶爾有加班的上班族回家,還有就是那個補習班了。坐在車上時,連亦還在想著剛剛的事情。據姬十一所說,這個人夢到了受害者被殺的過程,而這個被殺的人戴面具的,她分不清這個人在夢者夢裡的形象,也就是說基本是沒有用處的。除非那個做夢的人能夢到那個人的臉,不然恐怕要自己找兇手。不過依靠夢這種玄學不是他們警察該做的事,這割喉飲血案他們現在也有了點頭緒。原本他們認為這兇手是變態,為了滿足自己的變態欲,現在加上那一點線索恐怕是兇手在模仿最近的吸血鬼電影,這接連好幾次是在向警方挑釁。這樣的挑釁以前也不是沒有,兇手都認為自己聰明絕頂不會被發現,最終結果當然還是待在了監獄裡。人民路很快到了,幾個人跳下去,路上很安靜,只有他們走路的聲音,路燈也昏昏暗暗的。“巷子、公寓……”這塊地方他們之前便摸清了,連亦唸叨著這兩個詞,迅速向一個方向而去,沒有任何停留。很快,他就看到那一幕。那邊的牆角處,手電筒一照過去,一個上半身露在外面的女人的頭歪向他們這邊,眼睛閉的緊緊的,嘴邊處放著一個高腳杯,此時已經被血液浸滿。“這……太變態了!”有人叫道。另一人說道:“這絕對是故意的,根本就沒把人當人看!”他們辦案多年什麼案子沒見過,分屍的,碎屍的,還有挖內臟的,割喉的當然也見過,第一次見這種割喉放血喝的,這次還把杯子接滿了血等著他們。連亦眉頭皺在一起,揮手說:“喊法醫來。”法醫很快也趕來了,看到這樣的場景嘆了口氣,戴手套開始檢查起來。很快,他便退後說:“死亡時間在三個小時內,致命傷就是喉嚨口這個,被水果刀割開的,和前兩個受害者一樣,這個受害人掙扎得比較厲害,身上有摩擦的痕跡。”連亦問:“三個小時內?有兇手留下的線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