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為了平時方便,她也會把五塊十塊的換成整五十的,方便攜帶。沒想到,這次還讓她歪打正著了!誣告罪妥妥的,揹著吧。女人一愣,急道:“你胡說八道什麼,我沒有誣告,我……我就是……”她一緊張,什麼也說不出來了。李曼青還希望她多說幾句呢,多說多錯,到時候她更有證據。“警察同志,我報案,可以嗎?”她黑溜溜的眼睛直直的看著小年輕。年輕人被她看得不好意思,輕咳一聲,答應下來:“自然可以,可以。”又讓中巴司機把車開進派出所,鎖好車門,她跟著進去錄口供,早有人去傳喚女人的丈夫了。至於她口口聲聲有兩千塊,那總得有證據吧?沒證據,那就是捏造事實!接下來的事就很好解決了,據說那男人來了,可能是沒想到事情能鬧這麼大,警察辦案這麼細緻,錢是多大面額的,有幾張,從哪兒來的,銀行取的?那有取款憑證嗎?沒有,想要再反口說是平時收的現金……已經來不及了。這些願意作證的群眾,警察同志找了幾個錄口供,又把大家集中在一起教育了幾句,任何人都不能搜身啥的……反正說幾句也就罷了。李曼青錄完該錄的,又把身上二十張現金全拿出來作證物,讓回去等訊息。出門,見大家都眼巴巴等著要拿“辛苦費”呢,她也不含糊,“各位老鄉稍等片刻,我先回家去一趟,手邊沒這麼多錢,得回家找大姑姐借點。咱們也只是做小本生意的,一天賺不了幾個錢,又遇上這種事,我攤子的名聲可咋整?”她假意哭了兩聲,有人勸道:“小閨女別哭,你是被冤枉的,以後誰再說你壞話,我會幫你說回去的……等我回村一定會幫你說話的。”李曼青要的就是這種效果,十塊錢光買幾句證詞,她又不傻!她要的是她們的“愧疚”,要的是他們的宣傳,每人十塊就當廣告費了。這年代電視機還沒普及,那口口相傳的廣告效應也不錯。司機六十塊,剩下的“證人”有十個,一共一百六十塊,也就是兩天的營業額而已。就是在這一天,她決定,要把自己的生意做大!現在才“蹣跚學步”呢,就什麼阿貓阿狗都跑出來阻撓了,她還不信了,別人越是阻撓,她越是要做得夠大,做得夠好!所以,廣告宣傳只是第一步。得了眾人的保證,她趕緊回家去。“呀!曼青怎麼就回來了?東西買了沒?”見兒媳婦兩手空空,臉色發紅(激動的),急道:“怎麼了,是出什麼事了嗎?”李曼青不想老人擔心,只說沒事,想起別的事情又回來了。剛到院子,兩小隻正直挺挺坐毛毯上玩呢,見了她“啊啊”叫著張手要抱。才離開半天,卻已經想念得耐不住了。李曼青忍住抱她們的衝動,“媽媽身上衣服髒髒,待會兒回來再抱,你們乖乖的跟奶奶在家啊。”她趕緊回房拿了一百六十塊的零錢,“媽你把她們帶回屋玩吧,我把狗放出來。”“咋好好的放狗出來?有點響動吠起來怪吵人的,隔壁鄰居都不敢來串門了。”李曼青不好給她解釋自己的擔心,只說“放它們練練膽子,媽別給孩子出來就行。”這三個月的好吃好喝,三隻狗早已經不是剛抱回來時的小奶狗模樣了,唐家每天剩菜剩飯湯湯水水大骨頭都給它們吃,居然已經有小孩兒高了,站起來得有半人高。六隻耳朵又尖又靈敏,身條細長,背毛黝黑髮亮,嘴鼻細長而黑,是典型的狼狗長相。剛抱來時以為是小土狗,現在長開了才知道居然是狼狗,已經有好幾個熟人來問過了,想買一隻去。裡頭正好兩公一母,有人想把那隻品相最好的公狗買回去配種,李曼青捨不得賣。養久了就跟家人似的,養出感情來了。每天晚上人睡了就把它們放出來,唐家孤兒寡母的根本不怕進賊。它們耳朵鼻子都很靈敏,稍有點響動都能察覺,別說有人敢不怕死的摸進來了,就是從門口過都要被嚇一跳,但家裡人起來上廁所它們又很乖,李曼青喜歡極了。因為越來越兇悍,怕闖禍,白天有人在家的時候,老太太都不敢放它們出來。現在,她才一開狗圈門,三大隻就衝出來,圍著李曼青打轉搖尾巴。李曼青揉了揉它們腦袋,把孩子們的屋門給關好了,又把大門鎖好了才出門。等她來到派出所,果然,眾人都還等著她呢,見她回來紛紛鬆了口氣。當然,十塊錢也不是那麼好掙的,李曼青每給一個人,都要哭訴她生意難做,哭訴一個人帶倆孩子捉襟見肘,懇求他們幫著她說點好話。等他們答應了,她才遞錢。當然,錢也全是零錢,大家拿了錢,又慶幸又愧疚。好吧,既然愧疚,既然不好意思,那就請把我的招牌打出去。“麵包攤在哪兒?”“百貨廣場!”“叫啥名兒?”“雙胞胎!”李曼青松了口氣,希望這一百六十塊錢別白花。等她走時,始作俑者那兩口子還在裡頭呢。透過警察詢問她才知道,女的叫常靜,男的叫石大磊,都不是宣城縣本地人,是從外省來的,已經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