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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湖是整個玉龍森林溼氣最大的地方,而靈犀果最喜歡的便是潮溼的環境。所以她要去那裡碰碰運氣。……在鳳天歌和藍彥一同向日月湖趕去的時候,半路上也會遇到其他的參賽選手,不過現在大家都在忙著熟悉地形,尋找自己要找的寶貝,所以大家暫時井水不犯河水,一切還算風平浪靜。到了中午的時候,鳳天歌覺得肚子餓了,恰好她和藍彥也走到了一處有小溪的地方,於是便停下來休息。“小姐,我去抓兩條魚來做午膳吧?”藍彥向鳳天歌詢問道。鳳天歌也正是這個意思,點了點頭說道,“那你去抓魚,我去找些樹枝來,我們烤魚吃。”藍彥點了點頭。鳳天歌便轉身去林間收集樹枝了,正當她在一顆大樹下彎著腰撿起樹枝的時候,一陣急促且慌亂的腳步聲伴隨著詭異的嗡嗡聲忽然傳到了她的耳朵裡。抬起眸子,鳳天歌便看到了前面不遠處,一名穿著黑色粗布勁裝,火紅短髮的少年正表情慌亂的朝著她這個方向跑來。而那詭異的嗡嗡聲則是他身後緊跟不捨,飛在半空中的黑色蟲子發出來的。鳳天歌定睛一看那黑色蟲子,差點罵娘!“居然是噬神狂蜂!該死的,這個小子是瘋了不成!”臉色冰冷的吐槽了一句,鳳天歌也沒有耽誤,抱著她的柴火轉過身去,腳底如同踩了風火輪,飛快的朝著小溪的那個方向奔去!噬神狂蜂,絕對是這玉龍森林中的霸主之一。看似和普通的馬蜂沒有什麼區別,噬神狂蜂通體黑色,個頭不大,可是它們的尾針卻是含有可以麻痺人體的毒素,最為恐怖的是,這些噬神狂蜂是吃人的。它們通常會先用尾針的毒素麻痺獵物,等獵物渾身麻痺無法動彈的時候,它們在群擁而上,用那尖銳如刀的牙齒一點一點的將獵物啃食的連骨頭渣都不剩。見鳳天歌扭頭就跑,那紅髮少年俊美的臉龐飛快的閃過了一道沮喪的表情。“喂喂喂!別見死不救啊!”紅髮少年嚷嚷著,就朝著鳳天歌追去。他的身後烏泱泱的跟了一大片噬神狂蜂,可是他的手裡還抱著一樣黑色的東西。仔細看去,那黑色的東西赫然就是噬神狂蜂的蜂巢!一般來說,噬神狂蜂是不會主動攻擊人類的,除非人類主動找茬,它們才會群起攻之。鳳天歌剛才就看到了紅髮少年手裡抱著的是什麼,所以她才不要管那個作死的傢伙,她也管不了。令鳳天歌感到很意外的是,這紅髮少年奔跑的速度快的無法用言語形容,他猶如一道閃電般飛至鳳天歌的身側,氣喘吁吁的看著她說道,“你知道不知道該怎麼樣才能躲過那些該死的東西?”正文 鋒芒初露12身後嗡嗡嗡的聲音也在逐漸的靠近,鳳天歌將腳速提升到了極致,耳邊傳來呼呼的風聲。“你偷了它們的蜂巢,它們是不會放過你的。你別再跟著我。”鳳天歌覺得這個紅髮小子簡直是想害死她,為什麼一直跟著她不放。“不行,我跑了一路了,總算見到一個大活人。你得幫幫我。”紅髮少年倔強的很,“我叫阿蠻,按照我們族的規矩,我主動向你說起我的名字,那麼我們就是朋友了。那既然我們是朋友了,你就要幫我。”這語氣可以說是相當霸道了。鳳天歌朝著阿蠻丟去了一個冰冷的眼刀,誰要和這樣衝動無腦的傢伙做朋友?正常人碰到噬神狂蜂都是躲之不及,而這個叫阿蠻的紅髮小子一定是缺根筋,居然去偷它們的蜂巢,這不是活膩歪了是什麼?決定不和這個腦袋缺根筋的傢伙多說話,鳳天歌飛快的向前跑著,心中算計著只要跑到小溪那裡,用溪水來攻擊噬神狂蜂。幸好萬寶聖譜上說過,噬神狂蜂是怕水的。其實噬神狂蜂也可以做藥來使用,他們尾針的毒素其實就是一種麻醉劑,它們的蜂巢中的蜂蜜是這世間難得的美味,吃了可以美容養顏。如果不是這個玩意兒實在太難纏,鳳天歌也想抓幾隻來,煉取他們尾針的毒素來做麻痺散,肯定是極好的。幾乎是用最快的速度衝到了小溪那裡,鳳天歌也顧不上藍彥還在溪水裡用長劍插魚,手一翻轉,無形的靈力從雙手間翻轉而出,形成一股小旋風將溪水席捲而起,匯成兩條水龍朝著緊追過來的噬神狂蜂狠掠去!嘩啦-水龍在半空中碰撞到蜂群,水花四濺,水珠如同下雨般墜落,伴隨落在地上的還有噬神狂蜂。它們是最怕水的,一般遇到下雨的天氣,它們都會躲在堅硬的蜂巢裡面不出來。水是它們的剋星,碰到水,它們的翅膀就會暫時失去作用。“你還愣著幹什麼?快些把地上的那些噬神狂蜂都踩死啊!”鳳天歌用眼角的餘光撇了阿蠻一眼,聲色俱厲的說道。原本呆呆的盯著鳳天歌的阿蠻,此時恍然回過神來,便飛快的伸出腳去踩在地上掙扎的噬神狂蜂,一邊用力踩,一邊還唸唸有詞的說道,“讓你們這些混蛋追我!踩死你們!踩死你們!”一腳能踩死幾隻,很快,地上掙扎的噬神狂蜂就都被踩扁,死的不能再死。而剩下的噬神狂蜂見情勢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