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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李瑋到了之後,三人停止了爭吵,然後陳果將一份文件遞給了李瑋。“李總,這是根據你在網上可查詢到的經歷再結合你的口述,我們整理出來的一個故事文字。屆時《華夏報道》要採訪你的時候,你可以根據這個故事進行發揮。”李瑋看完故事之後,笑著說道:“我的故事愣是被你們寫成感天動地了,而且我哪裡遇到過這麼多‘充滿智慧的老前輩’,一個個彷彿都是哲學系裡修煉了數千年的老妖怪一般,一張口那就是字字珠璣,聽得我都彷彿要醍醐灌頂,立地成佛了。所以,不覺得假麼?”“李總太不瞭解雜誌世界了,國內發行量前三甲分別是《讀者》、《知音》和《青年文摘》,這三本雜誌上的肉麻程度可比我們強太多了。”陳果調侃道,“現在雜誌的主要讀者是女性群體,她們天生就是感性的,所以你能有多肉麻就多肉麻,女讀者是一定買單的。”“你說得好有道理,我都不知道該如何反駁呢。”李瑋不得不同意陳果的判斷。上午十點的時候,李瑋及李瑋的團隊,在一大幫記者的簇擁下來到了東海市地方法院。李瑋在法院門口按鈴提告,不多時便有法院的工作人員出來接待。華夏國的法院和檢察院的門口都有一個電鈴,提告者可以在這裡按鈴要求工作人員出來接待自己。這算是當年華夏國皇帝對原本登聞鼓的改革,避免司法者高高在上而讓平民享受不到司法公正。根據華夏國的法律規定,任何人都可以按響法院或檢察院大門口的電鈴,而法院和檢察院必須派遣正式工作人員出來接待並給出答覆時間。李瑋向法院的工作人員提交了對《星期五》以及那名不知名女士的毀謗罪控告,而法院的工作人員接受了訴狀,表示他們會在48小時內決定是否同意立案。李瑋和工作人員分別拿著訴狀的兩邊,在記者們的攝像機和照相機下做了鑑證。李瑋感謝完工作人員就離開了地方法院,而《星期五》雜誌社也 天道好輪迴自從李瑋提告之後, 除了《星期五》雜誌社是雞飛狗跳之外,高峰工作室也是一片狼藉。高峰的秘書戰戰兢兢地將法院的傳票和檢察院的協查令放到高峰的辦公桌上, 而將法院的人身臨時禁制令壓在了最後。經過法院內部的討論意見, 李瑋毀謗案被拆分成了兩個大案件進行審理。有關毀謗李瑋抄襲等情節較輕的毀謗行為合併成一個案件,而有關某女士控訴李瑋性侵的毀謗行為則單獨立案。前一個案件由於情節較輕,所以檢察院建議李瑋自訴,而法院也受理了李瑋的自訴;後一個案件由於牽扯到刑事犯罪的毀謗,所以檢察院接手了調查, 最後會由檢察院提起訴訟,而李瑋會緊隨這個按鍵提請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