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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捂啥捂,我早看過了

顧修遠一直在樹上看著自己媳婦,想看看她能不能吵贏了。

媳婦倒是不跟誰都能捏一把的軟柿子一樣了。

跟呲牙的兔子似的。

顧修遠跳下樹,一隻手把麻袋拎回來,一隻手摟著媳婦說悄悄話,“吵得不賴,是不是跟你男人學的?”

沈朝點頭,“嗯,跟你學的。”

他們摘了桃子和杏子,大半袋子拎著回家。

唐勇摘了小半袋,走到岔路口還熱情的跟顧修遠打招呼,“沈朝姐,叔,我先回知青點了。我明天再跟你們學下地幹農活。”

顧修遠想扇他。

他跟沈朝抱怨,“那愣頭青從早到晚叔叔叔的,我看上去很老嗎?”

沈朝仔細打量他,認真的說:“不老呀。”

她男人才22歲,正是最年輕的時候。

手是糙了一點,但這是他能幹的證明。

不過在70年代,22歲的男人,一般都有娃了,快點兒的都有兩三個娃了。

沈朝19歲,沒有嫁給顧修遠之前,就跟老媽子一樣手糙臉糙,整天蓬頭垢面。

現在長得就跟花似的,手嫩臉嫩,渾身精氣神,看著就跟無憂無慮的大姑娘似的。

也怪不得唐勇頭一次見她就叫她“小妹”。

顧修遠倒也沒有那麼在意別人叫他“叔”,男人不在意年紀。

他在意的是愣頭青眼裡他是“叔”,他媳婦是“小妹”。

這什麼輩分!

“算了,老子不在意,愛叫啥叫啥。反正我媳婦再年輕再漂亮也是我的。”

他就算長得老怎麼了,漂亮媳婦還不是他的,天天跟他睡一個被窩。

沈朝洗了兩個桃子,給她男人一個。

甜滋滋冒水的桃子,正是最好吃的時候。

“好甜。”

沈朝吃的好高興,以前只能吃又小又青的桃子,孟翠華專門把又大又紅的桃子留給她兒子吃。

她現在想吃多大的就吃多大的,想吃幾個就吃幾個。

顧修遠把杏子一分為二,一半塞媳婦嘴裡,一半塞自己嘴裡。

杏核拿一塊石頭砸開,把杏仁塞媳婦嘴裡。

顧修遠盯著媳婦嚼巴的鼓鼓囊囊的小嘴,甜桃子都變得跟白開水似的寡淡無味。

桃子再甜,哪有他媳婦的小嘴甜!

“給我吃個小嘴。”說的直白又幹脆。

沈朝嚼巴的小嘴都停下來了,抿著嘴害羞,低頭用手指摳自己的褲子。

顧修遠知道自己媳婦喜歡死他了,一個熊撲壓著媳婦吃她小嘴。

“甜死老子了!”

沈朝用胳膊撐起自己,從炕上坐起來,臉蛋紅撲撲的。

她男人就跟大狗熊似的,又重又野蠻。

沈朝最近在寫文章,文章如果被報社選上了,還能賺錢呢。

而且,寫文章也是在學習語文,為高考做準備。

反正她平常順手寫一些東西,投給報社,萬一被選上了呢。

“我媳婦的文章寫得這麼好,誰敢看不上我扇他!”

他不懂文鄒鄒的話,只覺得媳婦的字寫得好看,小巧又整齊。

今天學習完之後,顧修遠一整個累死了。

抱著媳婦,用扇子給倆人扇涼風,“媳婦,老子稀罕死你了。”

沈朝靠在男人的胸前,大晚上黑漆漆的才好意思跟他男人說好聽話,“我也稀罕你。”

天太熱,挨著直冒汗。

沈朝不想挨著了,挪著離男人遠一點。

顧修遠盯著媳婦:“跑那麼遠,想去野男人懷裡?過來!”

沈朝被拽著小手拉過去了。

顧修遠拉著媳婦的胳膊讓他抱住自己,這樣貼的近近的。

“熱。”沈朝仰起頭跟男人說。

顧修遠自然不能放過這個機會,猛猛啄了三口。

“我給你扇風,能熱到哪兒去。”

就算熱,她能比他還熱了?

他不僅外邊熱,裡邊更是熱的要死。

次日,沈朝一睜眼就是男人好看的臉。

她注意到他手裡還拿著扇子。

沒有比她男人對她還好的人了。

趁著男人還沒醒,沈朝大著膽子抱著男人親了一口他的下巴。

剛親完,正不好意思著呢。

“想親就大大方方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