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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狀況外的明笙察覺到氣氛詭異,不安的打斷道:&ldo;你在胡言亂語什麼?&rdo;&ldo;哇,明哥你跟謝警官關係不是很好嗎,難道不知道?&rdo;王可兒拿出手機,找到個陳年的新聞八卦給大家瞧:&ldo;看,謝警官中學時,被人校園凌霸,打得好慘,還被同學賣給小混混進行色/情交易,中央臺都去江蘇採訪了呢,這麼丟人的事兒,謝警官當年都敢出庭作證,真是了不起。&rdo;那些早就被時光風化的訊息,原本都是隱去姓名的。但七年前發生時畢竟滿城風雨,被好事者八卦了個底兒掉也不足為奇。如此之久的過往,已經沒有誰會主動在雲葵面前提及。此刻,諸多帶著訝異、好奇、探究和幸災樂禍的目光包圍了她,將她本故作堅定的內心,又拉入黑暗而沉痛的回憶中,一時間脈搏跳的很快,身體也微微的抖了起來。‐‐明笙沒有調查別人的習慣,對此事全不知情。王可兒講完後兩秒鐘,他實在太年輕,不知道該怎麼辦,只是本能的想要掩飾謝雲葵的難堪,所以惱怒地站起來,猛地搶過她的手機砸到牆角,伴著破碎聲罵道:&ldo;說這些幹嗎,閉上嘴給我滾蛋!&rdo;下得王可兒委屈的拉住馮立的胳膊。馮立笑著打圓場:&ldo;她也沒有惡意的,隨便聊聊天嘛,這麼激動幹什麼?&rdo;謝雲葵漸漸的抬起頭,沒有看別人,只是和明笙對視了剎那。眼神裡半點信任全無,大概對他為何叫自己來跟這些格格不入的人吃飯,有了個殘酷的答案。明笙徹底措手不及,不知道講什麼才好,欲言又止。於是雲葵卻笑了下,自顧自的說道:&ldo;被人欺負是丟人的事吧?可那不是我的錯,我唯一做錯的地方,就是忍受了太久沒有反抗,你講的很對,我也很佩服自己,不僅活了下來,而且做了警察,過去的事既然發生了,就不怕被提起,如果我的態度能鼓舞到任何一個身處痛苦的人,也就值得了,但你們只把它當成獵奇的醜聞和茶餘飯後的談資,我覺得好惡心。&rdo;說完,她就站起身來,頭也不回的離開了包廂。‐‐&ldo;哇,她被強/暴過啊,好可憐。&rdo;&ldo;聽說是性/交易呢。&rdo;&ldo;肯定是家庭不幸福,父母都不管她。&rdo;&ldo;以後怎麼嫁人,人家會嫌棄她的。&rdo;這些曾經響在耳畔、刺痛過雲葵的心臟的議論紛紛,又一次被從記憶深處翻了出來,帶著叫她戰慄的難堪。剛剛在南山七號的話,不是假的。可人畢竟是感性而非理性的生物,謝雲葵無法自欺欺人,她很在意過去,並且此生都不可能忘記。否則,根本不可能有力氣拖著瘦弱的身軀,強迫自己練就成了名人民警察。說這算樂觀向上也好,嫉惡如仇也罷,其實骨子裡最想擊潰和扼殺的,是屬於自己的恐懼。她總是忍不住後悔,為什麼沒有在第一時間反抗,為什麼等到傷害那麼深了,才有勇氣向惡毒的人抬起頭顱?自己根本是個猥瑣的膽小鬼吧,一定是這樣。看來想成為英雄,永遠是件艱難又絕望的任務啊。‐‐原本就算不上愉快的聚會,因為這件烏龍,很快就不歡而散。明笙懶得在此刻追究是誰這麼&ldo;有心&rdo;的挖掘謝雲葵的隱私並且當眾大聊特聊。事實上他對於小警察的遭遇很震驚,心裡一直惶惶而不安的胡思亂想,結了賬就開車追了出去。照理說,雲葵當初不由分說抓了自己,現在令她不開心,應當是個大寫的開心才是。但小混蛋卻沒有半絲欣喜,甚至還感到莫名其妙的愧疚。也許因為,謝雲葵真的太不像個強大的警察了吧?特別是她穿便裝的樣子,文靜又老實,和普通的大學女生並沒有任何區別。彷彿一推就會倒,一嚇就會哭。半點都沒有氣場。這種女孩子,是不應該被欺負的。‐‐下午兩三點,正是北京街上人多的時候。明笙在會所附近繞了好幾圈,才在街邊搜尋到那個腳步略顯急促的清瘦背影。他湊過去放緩速度,開啟車窗喊道:&ldo;謝警官。&rdo;雲葵忽然側頭,眼圈紅紅的,像是馬上要哭出來,卻始終拼了命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