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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只是我攀登的第一座小山,在我人生中,還要攀登多少座山崖呢?

為了多砸石頭掙錢,也為了避免和蘭蘭們無謂的戰爭,我總是最早上山、最晚回家,我堅持每天砸四噸石頭,夠拉三毛驢板車,這樣我每天至少可以掙到三塊錢左右。一個月除去下雨天和星期天,起碼可以掙到七八十塊錢,可以幫繼父撐起半個家了。

然而也不是每天、每個月都那麼順利的,有些時候因為石源不足,也許一連幾天都會完不成“任務”,這時候繼父的臉色就陰沉了,我更是焦慮萬分。我怕繼父和母親因經濟拮据發生爭吵,只要他們和睦相處,哪怕讓我一天砸十噸石頭,我也願意。

最難熬的是夏天,露天的礦山上氣溫高達五六十度,明晃晃的太陽烤得石頭冒煙,即使戴著厚厚的帆布手套搬石頭,也能感受到來自石頭心裡的灼熱。一滴汗水滴到石頭上,只聽“滋”的一聲,水印就變白了。被開採得凹陷進去的堂口裡鑽不進一絲風,要呼吸,就得像缺氧的魚一樣張大嘴巴。或者在休息的空隙,鑽到廕庇處,坐下用草帽扇一會風。

坐在山根底下,仰望不可捉摸的高空和陡峭的石壁,聞著從自己身上散發出的發酸、發餿的汗味,搓磨自己老繭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