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有第四條路,在你們抓住我之前自殺。”
“這世界上還有不想活著的人?”
“為什麼沒有呢,有時候活著比死去要痛苦得多。
我就認識一個可以把活人煉製成傀儡的天驕,鬼知道他煉製的那些傀儡還有沒有意識。
所以我才要問清楚你的來意,如果你不肯說,死去也許是更好的路。”
祝平炎沉默了片刻喊道:“我和你沒仇,也不是喜歡施虐的變態,只要你告訴我李梔在哪,我就可以放你走。”
聽了這話,湮滅坐在車頂,低著頭似乎在沉思什麼,久久沒有回答。
狼毫不耐煩的悄悄說:“乾脆用機槍對著腳打,打掉防禦,然後把他置換過來,扎一針直接俘虜。”
“狙擊槍的火力不夠,機槍的準確度不夠,還是讓他自己投降最保險。”
祝平炎考慮再三,還是拒絕了狼毫的主意。
哪怕是讓湮滅跑了,也絕不能殺掉他。
因為讓他跑了還有機會再抓,如果殺了,想找到李梔就不太可能了。
更可怕的是,如果李梔被關在某個密室內,需要湮滅投食才能存活,殺了湮滅,就等於殺了李梔。
而此時已經思考好幾分鐘的湮滅終於開口了:“我不認識什麼李梔,你可能找錯人了。”
“湮滅,殺手代號弒神……任務完成。”
祝平炎把湮滅的資訊全部讀了一遍,不過將後半段的猜測過程隱去,當成已經確定的訊息。
祝平炎把那幾張紙摺好塞回口袋:“現在還覺得是認錯人了?有什麼要否認的嗎。”
聽完祝平炎的話,湮滅又沉默了一會,不過沒有上一次時間長。
他說道:“我可以放了李梔,但是你怎麼保證我放了李梔,你們就會放了我?”
“沒法保證,因為就算你告訴我們李梔的位置,我們也得先去驗證,真的找到李梔才會放了你,但是我和你無冤無仇,只要你放了李梔,我何必要殺你呢。”
“你叫什麼?”
“雷霆。”
“很尋常的名字,尋常的就像是現編的,我能知道你是怎麼認識李梔的嗎?”
“這和你有關係嗎?”
“算是讓我安心吧,況且這也沒什麼好隱瞞的。”
“青梅竹馬,從小相識,後來她走了,我到處找她,才知道她被你綁架了。”
“那你岳父岳母的仇你就不報了嗎。”
祝平炎笑道:“她知道你是誰嗎?”
“當然不知道。”
“那仇已經報了,在我們找到她之前,殺死她全家,並且綁架了她兩年的仇人,已經被我殺了。
她不是天驕,永遠也不會聽說湮滅這個名字,也永遠不會再見到你。”
“好主意。”湮滅連連點頭,然後手撐著車頂要站起來,“她在……”
轟隆一聲,車頂碎裂,湮滅如離弦之箭彈射了出去。
祝平炎等人立刻追擊,三輛裝甲車也追了上去,但是湮滅的速度竟然比裝甲車還要快。
眼看這麼下去要跟丟目標,一個士兵立刻用機槍射擊,不過由於祝平炎的命令,射擊目標並不是湮滅,而是在湮滅前方掃射,由湮滅自行判斷是否要躲避。
湮滅嘴上說著要自殺,但是不到絕境,肯定不會真的自殺。
所以他的防禦不足以抵擋機槍掃射,會避開這塊區域,無論是轉向還是繞過,都會減慢速度。
只有在他認為可以防禦這些機槍子彈的時候,才會選擇不減速直接衝進去。
這樣雖然不能讓他減速,但是可以在不傷及性命的情況下,消耗他的防禦。
湮滅竟然真的毫不顧忌衝進了彈雨中,而且毫髮無傷的衝了出來。
眼看著他要逃遠,祝平炎立刻下令,三架機槍全部射擊,看他還躲不躲。
下達完命令後,他看了眼身旁的狼毫,如果狼毫肯出手,立刻就能把湮滅拉回來,不過他只看了一眼,沒有下達命令,因為下令也沒有用。
把這樣一個近戰殺手換到身邊的,生死只在一刻,不是湮滅中封魔針被抓,就是狼毫化為飛灰。
狼毫主動出手,肯定會比湮滅更快一步,但是狙擊槍子彈都被擋住,小小一根封魔針怎麼能刺中湮滅。
所以在湮滅的防禦沒有被打破之前,狼毫是絕對不敢用置換對付湮滅的,祝平炎再怎麼強制下令也不會有用。
狼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