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入地下隧道一道洪亮的聲音便立即引起吳非的注意,是一個年輕的黑人小夥子在唱歌。其實這樣車水馬龍的地方街頭藝人並不稀奇,真正讓她覺得稀奇的是他正在翻唱著一首中文情歌。
小夥子唱得很投入,兩手自然握著一個磨損舊了的立式麥,身體偶爾也會動情扭舞。他的身後是一架非常簡單的手推式音響,身前是一個帆布包,裡面有一些零散的錢幣,不過這些都不影響他極具天賦的嗓音穿透整個地鐵站,彷彿娓娓訴說著讓人想哭泣的情深。吳非不由自主走到跟前認真聆聽起來。
嘿,我真的好想你。
現在窗外面又開始下著雨。
眼睛乾乾的有想哭的心情。
……
如果沒有你,沒有過去。
我不會有傷心,但是要如果,還是要愛你。
準確來講吳非沒有什麼真正意義上的戀愛經驗,初吻也只能算是稀裡糊塗地被人給佔了便宜去,而她仍然被這歌聲感染到了,心裡某處柔嫩的地方開始跟隨音律顫抖,她知道那是什麼,那是來自於內心深處一些可望不可及的東西。所以當林耀輝靠近身邊的時候,她眼睛都不敢斜視一下,連餘光都不敢,她知道只這一眼便能輕易毀掉他們剛剛修復的關係。她可不希望那麼做,也更不需要憐憫,這種心境無關他人,只是感動了自己而已,從心底裡為自己傷懷罷了。
一首歌唱完吳非使勁兒鼓著掌,林耀輝則從衣兜裡掏出好幾張大鈔放進那個男人腳下的麻布包裡,並用中文對他說道,“非常棒!”
男人露出一口白牙微笑著,而吳非正詫異地看著林耀輝。
歌是挺動人,但他出手也未免太豪氣了點!
“既然都把你唱哭了,還是物有所值的。”林耀輝調侃道。
他是怎麼看到的?
“眼裡進了飛塵這種藉口肯定是不能用了。”吳非有些彆扭的使勁拍拍手,“唱的真好!”
可能錢給的太多,那小夥子一曲結束後竟又重唱了一遍,兩人就站在他面前聽完第二遍,不過沒想到幾分鐘的時間聚集的人居然越來越多,最後結束的時候他們竟是從人堆裡擠出來的。
“非常有感染力的聲音!”吳非重新挎好揹包衝著林耀輝讚歎,“在街頭賣藝太屈才了,不光天賦好,難得中文咬字也清楚。”
但即便是這樣好的天賦還不是街頭賣藝,可見從藝這條路真的是,時也命也。吳非在聯想到吳庸,一比較,他那幾下三腳貓的水平就和他名字一樣平庸了。
“是不是忽然覺得吳庸更適合做廚子。”林耀輝輕吐漫談,臉上掛著淺淺的笑。
吳非澀澀地笑了笑,又想起他丟得那幾張大鈔來,“給你講大街上別總出手這麼闊綽,尤其地鐵站!你也不怕招賊。”
此時林耀輝正摸索著口袋裡的手機,卻什麼也沒有摸到,他瞥一眼吳非,“還真被你這個烏鴉嘴說中了。”
“丟了?”吳非有點不相信。在她的認知裡有個偏見格外明晰,那就是情緒過於穩定的人通常都是冷酷的、細緻的,而在對林耀輝有限的瞭解裡,她覺得他不可能出錯,如此疏忽絕不是他的風格!但如果是,那麼這應該也是他頭一次這麼不小心。因為絕大多數情況下他都冷靜的不像個有血有肉的人。
林耀輝不緊不慢又檢查一遍,“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不光手機,錢包也沒了。”他說著看向吳非,閃過一剎那不可置信的失神。
這下吳非幸災樂禍起來,“我丟挺正常,你丟就實屬意外。難道跟我一起,讓你變得疏忽大意了?”她邊說邊掏自己的口袋,“你是要用手機麼?先用我的好了。”
林耀輝似笑非笑哼一聲算是回應,表情耐人尋味。
“咦?”吳非翻完小揹包,又左右摸遍了衣服褲子口袋發出喟嘆,林耀輝自然也猜到了是怎麼回事。
“我的也全都不見了。”吳非臉色難堪地講道。
“知道什麼叫十步笑百步了吧。”林耀輝說話的同時在人群中掃視一圈,然後鎖定一個目標後便徑直走過去,停到了一位靚麗的女士面前禮貌的搭訕,接著又借對方手機打了一通電話,再還給對方,期間兩人還愉快地聊了幾句,前前後後那女人都笑得臉頰緋紅,眼波流轉。
吳非靠在廊柱上斜睨著眼睛,嘴巴也不自覺地嘟起來,“真是到哪都不失招蜂引蝶的本領。”
“嘴巴撅那麼高做什麼,是沒喝夠這兒的涼風?”林耀輝走過來對著正翻白眼的吳非講道,“我們現在去中心的廣場,路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