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管所所長李虎得知匯票被退回去以後,他大發雷霆,大鬧信用社。信用社主任楊東傑把矛盾的焦點轉移到張建祥身上,在他辦公室抽屜裡找到了一封信。楊東傑拿著信讀到:
敬愛的李虎,李大所長,你好,久違了,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到千里之外了。由於你言而無信,背信棄義的結果,才能有幸看到這一封信。第一,我們原本協商好車盤交貨,而你一點貨裝車就不管了,讓我負擔三四千的運費。第二,我們原定包裝使用的是一次新(專業術語用過一次的新麻袋)的麻袋,而你用的是全是用過三四次的舊麻袋,造成爛包,逸嘍。第三,你不按照約定交貨,沒有跟車押運,造成的損失你也要負責。商場如戰場,要漲知識、長見識,就要交學費,多謝你曾經給我上過的一課,我不跟你一般見識,不然要讓你後悔一輩子。我這次出去散散心,時間不會很長,頂多也就10天20天的,希望你不要為難我的家人,要不然,要你吃不了兜著走,別不多扯,回頭見。
謝謝合作。
張建祥草於1987年11月19日
楊東傑把信遞給了李所長,問道,李所長,信裡寫的可是事實?李虎耷攏著腦袋,蔫兒了。楊東傑說道,你不說話,證明你已經預設了,我們信用社給你辦匯款
是受客戶的委託,客戶因為某些原因要撤回委託也是可以的。當然了,我們不是一點責任沒有,我們會想辦法幫你追回這筆貨款。楊東傑說道。大叔,把這邊的抽屜也開啟,抽屜裡整齊的擺放著幾本賬本,賬本上面左邊擺著幾本未使用的發票,中間是幾本支票,有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電匯委託書、信匯委託書等憑證,右邊是一疊票據,用鐵夾子夾著,楊東傑一眼就看到了,他要的就是這份手續。蓋了作廢章的信匯委託書憑證。
他趕緊把這份票據拿出來,說道,大叔,這份票據我先替張建祥保管著。他邊說邊把信匯委託書憑證以及信件放入自己的小手包,內心裡想著,張建祥這傢伙可真夠神的,他能算準了以後會發生的事情。李虎問道,楊主任,你說今天這事咋整?楊東傑說,李所長,我看這次責任主要在你,你是覺得錢已經到手了,就不顧一切了。張建祥不動聲色,讓你繼續發貨,他在私底下動手腳,這才造成了今天的這個局面。當然,問題終歸是要解決的。楊東傑繼續說,糾紛歸糾紛,那都是小事情,還錢才是大事情。大叔,今天你先拿出幾萬塊錢給李所長,讓他把燃眉之急解了,剩下的等張建祥回來了再協商解決,你看怎麼樣?張靠之說道,能這樣感情好了。
可是我哪裡有什麼錢?李虎問道,那張建祥要是不回來咋辦?楊東傑說道,到時候他不回來再說不回來的辦法……。外面看熱鬧的吃瓜群眾越來越多,大街上、通道里、小院裡、窗戶上到處都是人,就連周圍的商店裡、飯館裡都是人。在商店裡總不能白站著,要買人家的東西,就是人家的顧客,人家也不好意思往外攆,在飯館裡要吃人家的飯,喝人家的酒,大家熱列議論著。楊東傑把張靠之拉到外屋說道,大叔,沒有別的辦法,既然建祥不在,這個雷你就得頂著,今天不讓他拿走一部分錢,他一著急到公安局報案,你兒子就得構成詐騙罪,十幾萬呢,既然不死,也得判無期。今天他要是拿走一部分錢,他就不會去報案。
民不告,官不究,二來,他既然拿走了那部分錢,就構不成詐騙罪,而是債務糾紛。楊東傑這樣說也有他自己的私心,他說的這些都是實情,但最主要的還是怕連累到信用社,再怎麼說,信用社也是有責任的。真的打起官司,其中一條敗訴的理由就是信用社沒有聯絡收款單位。
二是不能讓張建祥一次性提走大量現金。這其中的奧妙只有楊東傑自己清楚,所以他採取了雙重戰略。楊東傑說,大叔,張建祥銀行裡還有3萬多點,你再回去準備2萬塊錢,最遲月底前送到信用社來。
楊東傑又來到李虎三人面前,對他們數咯了一番,李所長,我剛才和老張商量了一下,今天先給你們5萬,餘下的等張建祥回來,你們之間協商好再說。如果你不同意,你現在就可以去報案,那你這輩子都收不到錢,連你的烏紗帽也不保。我們信用社有張建祥的匯款憑證,有給你的信,我們是正常的業務,我們沒有過錯。李虎考慮了一下,說道,楊主任,就按照你說的辦,但最遲不能超過12月底,不然上面追查下來,我們也沒有辦法。雙方又都聚到了一起,楊東傑說,大叔,李所長也同意了我的方案,今天先拿走5萬塊錢,餘下的推到12月底以前,這裡有現金支票,你填一下支取3萬,我們信用社佔墊資2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