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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

所以她阮之之,到底如她所想是得不到的那個人,還是……被偏愛的那一個?

☆、22c10·紙玫瑰

距離李司晨回國已經有一個星期了, 這一週的時間裡,每天清晨阮之之一睜開眼睛就是他的簡訊。早飯、午飯,晚飯, 甚至包括宵夜甜點,全部都是李司晨一手安排,就算阮之之公司要加班或者是不想出去吃,他也會想方設法買好吃的送到她公司或者小區樓下。

三年前的阮之之,如果能夠得到李司晨這樣的對待, 恐怕每天晚上就算是做夢也能笑醒。可是三年後, 在經過了整整一週的時間之後, 總算可以認真消化掉李司晨回來倒追她這件事情的不真實感,也終於可以冷靜地思考一下他們兩個人之間的事情。

李司晨現在對她的好不像是假的,阮之之最是瞭解李司晨的性格,他這個人粗心大意又怕麻煩, 如果不是真的把她放在心上,根本就不可能每天準時準點照顧她的一日三餐。她曾經不止一次地想要答應他, 可是每當話到嘴邊的時候, 卻又總是說不出口, 心裡面隱隱的總是覺得不安, 好像虧欠了誰一般。

三月已至,天氣回暖,路面上再也看不見結冰的霜花, 道路中央的梧桐樹光禿禿的枝頭也開始抽出嫩芽, 春回大地, 城市中到處都散發著生的氣息,一切看上去都很美好。

阮之之今天起得早,打算在上班之前整理一下家裡的衣櫃。她把一疊厚厚的冬裝從衣櫃裡拿出來,一件件仔細疊好,然後塞到閒置的箱子裡。

疊到最後一件羽絨服的時候,她把衣服攤平,例行公事地檢查一下,卻發現這件羽絨服的口袋裡有點鼓,好像裝著什麼東西。

有些疑惑地皺了皺眉,阮之之把手伸進羽絨服口袋裡,下一秒,卻無法剋制地怔住了。

這裡面,是那朵時硯很久之前在麗江酒吧送給她的紙玫瑰。

她已經一週沒有見過時硯了。

之前,明明無論在哪裡都可以遇到他的,可是這一週裡,無論她去到哪裡都沒有再見過時硯,包括之前他經常去買馬卡龍的那家咖啡廳。他就好像是突然人間蒸發了一樣,從她的生活裡消失地乾乾淨淨。

偶爾,阮之之甚至會有種錯覺,她是不是其實從來都不曾遇見過時硯。

因為,怎麼可能會有一個人,明明與你素昧平生,卻心甘情願地為你付出,一次又一次在你有困難的時候恰好出現,就像是童話裡的黑騎士,永遠默默付出,不求回報。

要不是阮之之早已經過了相信童話故事的年紀,大概真的會以為時硯是上帝派來拯救她的天使,雖然這個天使長了一張冷淡至極的臉。

阮之之站在衣櫃邊上出神,直到手機裡提醒她出門上班的鬧鈴響起,才堪堪回過神來。

她扭頭看了一眼攤在床上的羽絨服,突然就有些意興闌珊。

接下來的一整天阮之之都是一副心神不寧的模樣,工作的時候也打不起精神來,一個人趴在辦公桌上發呆。幸好今天李司晨公司出差,不然一會兒恐怕又要來公司給她送飯。

她現在其實不太想看到李司晨,因為他總會讓她動搖。

午休的時候,阮之之沒什麼胃口,於是無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玩手機,旁邊的陸婉儀悄悄觀察了她半天,確認她午休沒有計劃才走過來搭話:「之之,怎麼今天你男朋友沒有過來接你吃飯啊?」

阮之之一愣,思考了半晌才意識到她口中說的「男朋友」應該是指李司晨,她抿了抿唇解釋道:「他不是我男朋友,只是一個朋友,我們……曾經是大學同學。」

陸婉儀聽她這麼說也愣住了,然而很快她就反應過來,打趣道:「你就別騙我啦,哪有普通朋友願意一天二十四小時那麼準時的來送飯啊?而且他看你的那個眼神,瞎子都能看出來,滿滿的全是愛好嗎。」

「真的不是,我們——」阮之之話說到這裡頓了頓,想到陸婉儀是自己在公司裡唯一交心的朋友,還是決定對她實話實說:「我們之間的關係比較複雜。之前在讀大學的時候,我一直很喜歡他,可是那個時候他對我好像沒有那方面的意思,後來我畢業回國,他留美工作,我們之間斷了聯絡,我也覺得自己已經從那段無疾而終的暗戀裡走出來了。可是偏偏就在這個時候,他又回國了,還跟我說他喜歡我。」

「我現在腦袋一團糟,根本就不知道該怎麼辦。」

阮之之一口氣把這些話說完,頓時覺得心裡輕鬆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