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一會兒,等金海梅收拾好行李,鍾德興和她出發前往省城!
省財政廳廳長還是關大雄,不過,分管省財政廳的已經不是副廳長洪世剛。
省政府已經對所有副省長的分工做了調整,省財政廳交給常務副省長分管。
常務副省長分管的重要部門很多,而且,還要配合省長抓好省政府的各項重要工作,平時特別忙。
對於省財政廳這個分管單位的事,常務副省長很少過問,除非是特別重要的事項。
因此,作為省財政廳廳長,關大雄手握大權,給誰批資金,都由他說了算。
以前,鍾德興在達宏縣當幹部的時候,曾經和金海梅到省城跑動資金,當時跑動的就是關大雄。
不過,關大雄是官場老狐狸,他們費了好多心思,都沒能拿下他。
直到後來聽說關大雄是個大吃貨,鍾德興請他吃了一條深海石斑魚之後,他最終才批了資金。
按理,有過這次接觸之後,兩人等於有了一定的交情,鍾德興今後跑動資金更加容易。
而事實卻不是這樣!
在那次給鍾德興批了資金之後,鍾德興沒有供好關大雄這尊菩薩,資金批下去之後,他沒有給關大雄回饋好處。
關大雄對此非常生氣,總覺得鍾德興過河拆橋,資金批下去了,就把他給徹底的忘了。
事實上,這也怪不得鍾德興。
在資金批下去之後,鍾德興由於主抓全省新型現代化農業發展試點工作,忙得像陀螺似的,連喘口氣的功夫都沒有,哪裡還能像供菩薩那樣經常去向關大雄進貢?
再者,鍾德興跑資金,最主要的目的不是為了從這批資金裡獲取更多的好處,而是為了專案。
動國家的款項可是違法的,他可不想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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