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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部分

子拐到了大寧城前的官道上之後,變成了一條線,的確是奔著大寧城來的,徐姜便擺擺手,制止了手下關閉城門的動作。這支隊伍一看就是來自草原部落,只是不知是隸屬於泰寧、福餘還是朵顏衛的部落。

這些草原上的漢子桀傲不馴,性情暴躁,大寧城裡因為口角或者醉酒經常打架鬥毆的,十有八九都是他們。如今他們明明已經到了城門下,你要是連一盞茶的功夫都不等,一定要關閉城門的話,難保他們不會在城下起刺鬧事,大寧衛的將士,輕易也是不願意和這些土生土長的本地牧民發生衝突的。

車子駛到了城門下,順著風,老遠就飄過來一陣腥羶味兒,車子上摞得高高的,都是羊皮、牛皮,一張張毛皮硬梆梆的,皮子的一面還有黑的、紅的血絲,毛皮的另一面也很骯髒,毛髮上滿時血汙和泥土,好在這時節已經很冷了,顛簸之間不會再有夏日時候那些嗡嗡起落的蒼蠅。這是些未經處理過的毛皮,值不了幾個錢。

他們的手工藝技術很差,只能以很低廉的價格將這些羊皮牛皮賣給大寧城的皮貨商人,大寧城中的漢人能工巧匠們再進行清洗硝制深加工,把它們裁製成柔滑美麗的皮袍、皮毯、氈褥之後,轉賣進中原,價格就可以翻上十幾倍甚至二十幾倍了。從古到今一直就是這樣,源頭的生產者所獲得的收益,是遠遠比不上中間生產者的。

徐姜很喜歡吃牛羊肉,卻很討厭這種腥羶發臭的味道,他捏著鼻子站得遠遠的,一副君子遠皰廚的模樣,指揮著不情不願的小兵上前檢查,收取入城稅。來人是福餘衛的,他們沒有路引,這些部落民行蹤不定,管理也鬆散,不可能像關內居民一樣懷裡揣個戶口本本,做綿羊一樣的順民,但是他們的車子上插著福餘衛的旗子呢。

檢查很快,一車車骯髒腥羶的毛皮,其實是一目瞭然的,也沒甚麼好查的,很快他們便被放行進城,徐姜迫不及待地指揮部下把鹿角拒馬搬進城門洞,合攏了沉重的城門。城門內的街道上,幾個遊弋的“百姓”注意到了這支車隊,同時注意到了坐在一輛車尾的那個大漢。

一襲破舊的皮袍,頭上戴著毛茸茸的帽子,臃腫不堪的腰間掛著一把解牛刀,用牛皮繩兒系在腰間,看起來就是一個尋常牧民打扮,但是他的模樣……

雖然牧民很多都是這種油油亮亮、黑黑紅紅的胖臉蛋子,一部虯結如戟的大鬍子,但是此人稍稍有些不同,他很像一個人,一個叫做塞哈智的人。沙寧派在城中的人已經反覆看過了他的畫像,牢牢地記住了他的模樣,他很快就被有心人盯上了。

塞哈智摸了摸懷中揣著的東西,眯著眼向遠處望去,再往前走,就要經過大寧衛衙門了,怎麼想個法子,不著痕跡地把那東西“遺落”到大寧衛士兵的手中才好。

塞哈智是個士兵,自從當了兵,他敢打敢衝,悍不畏死,看起來粗魯,其實粗中有細,自有草原漢子的精明,所以才被燕王一步步提拔為心腹侍衛。但是本質上,他對敵人,仍舊是一把鋼刀、一腔熱血,一直是用武力來解決問題的。

可是楊旭大人卻告訴他,匹夫之勇其實算不了什麼,一個人一定要有頭腦,有力氣有肌肉的人,總是要歸有腦子的人管著的,塞哈智覺得很有道理,他認為摔跤打架的話,殿下一定不是他的對手,但他能做得來的事,殿下也做得來,殿下做得來的事,他就做不來。

所以他很老實地聽從了楊旭大人的吩咐,硬是發動他那生鏽的腦筋,把大人告訴他的一番話牢牢地記了下來,然後趁夜翻出了那並不算高的大寧城牆,費了很大的勁兒,找到幾個會寫蒙古文的牧民,按照大人的吩咐花錢請他們分別按照他的口述寫下了一段文字,然後又找到一個不懂得蒙古文的漢人讀書人,請他把這些零零碎碎的文字謄抄成一封完整的書信。

他不識字,但他對著羊皮上的文字,逐字逐句地對照了整封書信,確保一字不差。他雖然笨些,可是他做事夠認真,而且夠耐心,最後,他在往大寧城來的必經之路上,等到了一隊貨車,並且用一袋子好酒,和他們交上了好朋友,搭著他們的車子回到了大寧城。

“烏恩奇兄弟,你們先去客棧投宿吧,我去打點好酒,一會兒去找你們。”

看到一家小酒店的時候,塞哈智終於想到了辦法,那幾個福餘衛的牧人聽了笑逐顏開,同他熱情地打聲招呼,便趕著車子先走開了,而塞哈智則走向那家小酒店,他打算打上一袋子酒,再在酒館裡喝出一身酒氣,佯裝酒醉路過大寧衛指揮使衙門,然後“失手遺落”他精心炮製的那封書信。

塞哈智很開心,他覺得“與馬同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