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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部分

呂芳菲到來之前,開車趕到車站。

正走著,他忽然聽到了女性的呼叫聲:“小偷,抓小偷。”

林軒抬頭一看,一個人影急匆匆的從北面往南跑來,林軒注意看了一下,這裡距離北面的大馬路就只有不到百米的距離,而大馬路上人來人往,十字路口邊還有一個治安崗廳,裡面隨時有巡警出沒,這個小偷竟然就在這裡偷錢,真是膽大包天。

“奶奶的,現在的小偷可真是猖狂,竟然在警察臉面前搶東西。”林軒心裡嘀咕了一下,他倒是知道這裡的狀況,雖然整個上都市大環境不錯,但也有一些宵小,特別是三隻手的小偷,在商業街附近屢屢作案。

沒辦法,誰讓商業街人多,而女孩子也很多呢,那些小偷基本上都是選擇女性下手,趁她們不注意的時候,割開包包偷竊,或者有的膽大的,直接選擇一個人來逛街的女孩子暴力搶奪,隨後和同夥一起轉移贓物,一般被偷或者被搶的受害者,很少有機會可以抓到小偷,即便是抓到了,他們被關幾天也就被放了出來,之後還會繼續作案。

林軒大學時候曾經在公交車上被偷過東西,那一次是暑假了,和班級同學一起聚會喝多了,坐上回家的公交車,他上車就睡,到中途錢包被偷,小偷下了車子,才被旁邊的老人搖醒,才知道東西被偷,雖然下車了尋找,卻也沒有找到元兇,此後就對小偷深惡痛絕。

上次和高峰一起去玩,他從駕校回來的車上,遇到了小偷,狠狠的懲戒了一番,把他小偷的手都差不多給廢了,今天再次遇到小偷,他雖然要去接呂芳菲,卻也不會袖手旁觀視而不見。

林軒不會沒事了找事,非要在商業街巡邏,遇到小偷就去抓,如果親自碰到了,卻是一定不會袖手旁觀的,此時那小偷已經得手,失主在後面去追,小偷正好往他這邊跑,他就慢慢放緩了腳步,打算等小偷跑到身邊的時候,出其不意將他制住。

此時,巷子裡的路燈亮著,巷子裡雖然有很多人,然而看到了那個小偷,卻都沒有人敢出手,大部分都遠遠的看著,並沒有人願意上前幫忙。

這個社會並不缺少英雄,但是各類媒介報道的英雄,大部分都沒有什麼好下場,比如,見義勇為得不到失主的一句感謝話,比如,見義勇為下水救人,救了落水者,最後自己卻失去了性命,或者是在這個過程中受傷了,得不到感謝的話,最後還得自己出醫藥費,甚至還會被某些無恥的人誣賴,比如南京的徐老太案子。

正是因為種種原因,造就了很多人在見義勇為之前,會有心理負擔,儘管部分人也會有這個念頭,可是在事到臨頭的時候,想一想還是放棄了,更有大部分人,本來就信奉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原則,造就了見義勇為事件的逐步遞減,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實。

而前段時間,林軒甚至看到了,只是在路上扶一個被車子撞倒的老人之前,都要讓他或者她,親自寫下一個宣告,說不是扶我的人把我摔倒,而是另外的人開車把我撞倒,事故責任完全不在幫我的人,而那個願意幫他的人才敢動手把老人扶起來的事情。

這些念頭在腦海裡轉了一下,那小偷已經衝到林軒的面前,林軒本來已經停住的身體動了動,一個箭步竄過去,直接竄到了小偷的身邊,嘴裡大喝道:“站住。”

那小偷跑了一段路,已經累得氣喘吁吁,來不及擦汗,他看到林軒,立即罵了起來:“媽的,滾一邊去。”說著還從口袋裡拿出一把匕首,眼光裡滿是兇惡神色,還很靈活的盯著前面不遠的路口。

林軒隨著看了一眼,發現那邊是一個巷子口,那是通往商業街的小路,只要這廝進入了商業街,現在那裡面最起碼有好幾千人,一個小偷進了裡面,無異於魚入大海,想要找他可就難了。

林軒嘿嘿笑了一下,輕描淡寫的說道:“放下你的匕首,把東西交出來。”

“我交你媽。”小偷聽到了後面失主的腳步聲,更怕林軒出手,會引來其他人的熱血和衝動,若是很多人一起上來,他別說是三隻手,就算是10隻手怕也不是對手,就打算殺雞儆猴,放倒林軒為自己搏一個出路,再震懾一下旁邊的人,於是就直接持匕首扎向林軒的胸口。

一般人即便是見義勇為,看到對方露刀或者拿出其他的兇器,怕是也就要閃開了,畢竟自己的安全重要啊,然而林軒卻是不怕的,他不是熱血衝動的小孩子,只憑藉著一時膽氣支撐就上前來,他的身手給了他足夠的信心,現在他的身手,打七八個這種人還是沒問題,在這小偷捅來的時候,他心裡一絲怯意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