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他這樣篤定的說法,眾人不由得看向女子,想聽聽她怎麼說,誰知女子只是捂著臉嗚嗚的哭訴,根本不接他的話。
眾人一想,若是他們真的不認識,這女子怎麼可能知道一個昨日才來到這裡的人的名字?
所以一定是女子說的是真的!
眾人思考過後,得出來這樣一個結論。
“這麼大個男人,敢做不敢當?”
“人家姑娘找過來也不容易,你還是承認了吧!”
很多自詡有正義感的人大聲說道。
君凌然蒼白無力的辯解道:“我真的不認識這個女人!”
凌風問道:“你和我兄長是什麼時候認識的?當時他是孤身一人還是身邊有其他人?”
女子眼珠一轉,說道:“我們是七年前認識的,他當時孤身一人,身邊沒有其他人,我看他出手還算闊綽就……誰知道,後來他整個人就消失了,留下我 一個人把女兒拉扯長大。”
後面懂得都懂。
凌風點了點頭:“我這位兄長今年才十九歲,七年前才十二歲,他幼年身體還不好,誰家會讓這樣年幼的孩子獨自出門?”
女子語塞,眾人一聽似乎有點道理,這位小哥既然能住得起這樣的地方,即使打扮的一般,也不是一般的家庭,家裡多少應當有點積蓄才對,這樣的人家,哪裡會讓年幼的孩子獨自出門?
凌風又問道:“他身上的胎記在左手還是右手上?”
女子眼珠一轉,心想這道題她知道:“他身上沒有胎記!”
凌風拎起君凌然的右手,上面赫然是個黑色的胎記。
“怎麼回事?他身上竟然有胎記?”
“有沒有人看懂了是怎麼回事?”
“行了,你自己走吧,別把人當成傻子了。”凌風淡淡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