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淵行冷眼看她,只丟給她一個字:“滾!”
說完之後,他揚長而去。
程墨涵哭倒在地上,蜷縮成一團。
許久之後,她不甘心的抓住雕花大門的欄杆,衝著門內大喊:“媽!媽!你出來!
你出來見見我!
媽......”
她的喊聲淒厲尖銳,撕心裂肺,林玫聽見了,但林玫不想見她,也已經沒能力出去見她。
她死乞白賴不想離婚,不想離開程家,可回到家中之後,程淵行二話不說就打了她一頓。
她被打倒在地上,抱著頭,渾身都疼。
她一直求饒、一直求饒,可程淵行根本不理她,一直打、一直打,直到她被打暈過去。
她疼暈過去了,程淵行用水把她給潑醒了,繼續打。
她受不了了,不停的喊:“我離婚,我願意離婚。”
她不賴著程淵行了。
她以為,只要她賴著程淵行,她就能過以前的好日子。
現在她才明白,回不去了。
她以前能過好日子,是因為程淵行愛她、寵她。
她是程家的夫人,可以錦衣玉食,享受榮華富貴。
可現在,程淵行知道了她出軌、給張智誠生孩子,程淵行不會再愛她了。
不但不會再愛她,程淵行還恨她。
她繼續留在程淵行身邊,不但過不上好日子,還會被程淵行給折磨死。
她不要再繼續留在程家了。
她要離婚。
她要離開。
程淵行原本不想放她走,但幾天過後,她只剩下半條命了,人也神神叨叨的,精神像是出了問題,老管家便勸他和林玫離婚。
他不肯。
他想繼續折磨林玫。
看到林玫痛苦,他就高興。
他恨不能折磨林玫一輩子。
老管家勸他:“您不和林玫離婚,你倆就是夫妻關係,林玫一天在我們程家,我們家小少爺就一天不會回程家。
您只有和林玫離婚,和她劃清界限,小少爺才有可能接受您,以後和您好好過日子。”
他被老管家的話給說服了,同意和林玫離婚。
在警察局還不願意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的林玫,再次見到離婚協議書就像是見到釋放死刑犯的聖旨一樣,迫不及待的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上了她的名字。
她和程墨涵一樣,淨身出戶。
甚至,她還不如程墨涵,程墨涵脖子上還有條項鍊,她只穿著身上一身衣服就被趕出了程家。
她知道這是不公平的。
她應該能分程淵行一半的財產才對,可她被打怕了,她什麼都不敢想了,只要不再捱打,什麼都行。
她嚇破了膽,離婚協議書都沒仔細看,就簽上了她的名字。